心理学院各学生党支部: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学校党委决定举行“七•一”升旗仪式暨新党员宣誓仪式和老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7月1日早6:50 二、活动地点 京师广场 三、参加人员 1、各学生党支部书记、党支委 2、2015年7月—2016年6月发展的学生新党员 3、各学生党支部老党员代表 四、活动要求 1、各党支部按照上面的参加人员要求和以下名额分配情况组织本支部相关人员参加活动,由党支书负责组织协调和当天带队。
支部名称 |
名额 |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
16 |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12 |
2015级学术硕士党支部 |
6 |
2015级专业硕士第一党支部 |
12 |
2015级专业硕士第二党支部 |
6 |
2014级学术硕士党支部 |
10 |
2015级博士生党支部 |
4 |
2014级博士生党支部 |
4 |
合计 |
70 |
2、党支书确认本支部参加人员后,下载填写《2016年七一升旗参加人员统计表》(见附件),于6月30日(周四)上午11:00之前发送至分党委邮箱:bnupsyfdw@126.com。 3、活动当天,各党支部书记负责带队,组织本支部相关人员准时参加活动,并于7月1日早6点20分之前在京师广场心理学院集合点集合完毕(位置如下图所示),并组织签到。站立时,新发展党员站在队伍前面。 4、新发展党员和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必须参加,如实在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请于6月30日(周四)上午11:00前向分党委办公室(后主楼1433)提交纸质请假说明。
附:2016年七一升旗站立位置图
联系人:曹老师,58808189
心理学院分党委 2016年6月28日
附件下载: 2016年七一升旗参加人员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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