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建工会| 党建思政| 通知公告
【毕业生党建】心理学院2016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8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心理学院各毕业班党支部:
  2016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做好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工平台党员信息核查
  全体党员登陆“组织工作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平台”(http://zzbgz.bnu.edu.cn/)核查个人党籍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此次只核查个人党籍信息(如党籍状态、入党时间等),其他个人基本信息(如生日等)暂不核查和修改。
  党支书汇总本支部核查情况后,对有误信息进行修改,并填写《党员信息核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确保汇总表中包含本支部每一位党员的情况),于6月20日(周一)上午11:00前发送到bnupsyfdw@126.com(无需提交纸质版)。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填写
  组工平台党籍信息确认无误后,毕业生党员于6月19日(周日)前在平台上完成党组织关系转出填写,填写说明详见《党组织关系转出填报指南及抬头填写说明》(附件2)。(平台信息有误的党员待党支部修改后再进行填写)
  党支书汇总本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填写《介绍信领取和盖章登记表》(见附件3,姓名学号确保准确无误),于6月20日(周一)上午11:00前发送到bnupsyfdw@126.com(无需提交纸质版)。

  
三、重要说明
  1.所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在毕业离校前均需按时填写转出,否则将无法办理离校手续和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党组织关系不随户口档案流转,因此即使办理了户档暂留学校的毕业生仍需要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
  2.留校工作或在本校继续学习的毕业生党员也需要在系统中填写组织关系转出,选择京内转出,开学后使用新的学工号及密码登陆组工系统并完善信息。
  3.转出前,毕业生党员应事先与组织关系接收方联系,咨询党组织关系转入单位抬头填写内容,并确认能够在有效期内接收。(转入单位抬头填写规范详见附件2:《党组织关系转出填报指南及抬头填写说明》)
  4.毕业生党员在平台填写组织关系转出信息后,分党委将统一审批并打印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需由本人亲自领取并在离校后及时交至转入单位党组织,不随档案流转。
  5.毕业生党员需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组织关系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并于9月10日前将介绍信回执联邮递或者传真至学院分党委。
  6.如出现介绍信丢失、介绍信过期、介绍信有误或单位变更等情况,请在毕业后六个月内(截至2016年12月30日)与心理学院分党委联系,重新开具介绍信,逾期将不予办理。
  7.如组织关系转回生源所在地或人才交流中心党委,请务必在有效期内办理转入,切忌将组织关系介绍信长期保留在个人手中,按照党章规定,“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联系人:曹老师,58808189

  
心理学院分党委
  2016年6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党员信息核查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 党组织关系转出填报指南及抬头填写说明.doc
  附件3: 介绍信领取和盖章登记表.xls
  

上一篇:【党建】关于开展“两学一做”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党建】关于非毕业生党员核查个人党籍信息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