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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心理学部2020级新生党团组织关系转入说明
发布时间:2020-08-22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心理学部2020级新生同学:

欢迎大家加入心理学部大家庭!为了做好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相关工作,现将心理学部2020级新生党团组织关系转入需知说明如下,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完成组织关系转入。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1)由京内转来的党员:

若是从北京市属的单位或北京市委管辖的高校(含在京中央部委各高校)转出,9月份入学后在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的党员E先锋系统中填写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目标党组织填写至党支部,新生党支部安排见第三项。

新生报到当天到心理学部报到并进行组织关系转入登记,具体要求详见报到当天发放的《心理学部新生报到流程》。

2)由京外转来的党员:

若是从京外,或从国家机关、国家科研院所、军队系统、国资委下属企业、银行系统、铁路系统、民航系统等转出,需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北京师范大学党委”,接收单位写“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身份的重要证明,请各位同学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于新生报到当天交至心理学部党委,具体要求详见报到当天发放的《心理学部新生报到流程》。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系统填报

为了便于对党员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学校开发使用了组织工作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平台。根据学校组织部的要求,每位新生党员务必在新生入学报到时,登录该平台进行组织关系转入信息填报,具体填报指南如下:

(一)平台网址:http://zzbgz.bnu.edu.cn/

(二)用户名和密码

用户名:学号;密码:身份证号后6位。

(三)填写流程

1、进入系统选择组织关系转入,填写相应信息,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上的信息为准。

2、组织关系转入各项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1)类别:凡党员关系同属于北京市委组织部管辖,算为京内;党员关系不属于北京市委组织部管辖,算为京外。

2)分党委:选择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委员会

3)党支部:党支部选择说明见第三大点。

4)介绍信抬头:介绍信首行,一般介绍信抬头为北京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5)转出单位:即原所在单位。

6)转出单位地址:即原所在单位地址

7)转出单位联系电话、传真、邮编:即原所在单位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8)党费缴纳至年月、介绍信有效期天数、转出办理时间:以介绍信为准

9)转入办理时间:以填写系统当天时间为准

10)提交书面申请书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按实际情况填写。

11)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须是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满一年之后。

12)入党时间:务必填写至月、日,以党支部开会讨论是否发展为预备党员的时间为准。

13)转正时间:预备期满之日为转正时间,与实际召开转正会的时间没有关联。

 

三、团员组织关系

采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接收团组织关系。

1)若是从同样使用“北京共青团”系统的北京市属单位或北京市委管辖的高校转出,可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中直接搜索“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临时团支部”(组织ID3434140)申请转入。学部团委定期审核,确认接收后才能完成团组织关系转入。(建议9月份入学后再办理)

2)若是从京外或其他使用外部系统管理团组织关系的单位、学校等转出,需从“智慧团建”等外部系统中选择“北京”为转入省份,搜索“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临时团支部”(组织ID3434140)申请转入。申请提交后需在9日内注册登录“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并通过组织审核,才能完成团组织关系转入。(建议9月份入学后再办理)

3)若转出团组织未使用线上平台管理团组织关系,需线下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委员会”。9月开学报到时交到学部团委,并注册登录进“北京共青团”系统。

 

四、心理学部2020级新生党员所在党支部说明

1、学术硕士(按就读单位区分如下):

非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硕士: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研究生第六支部委员会

国重学术硕士: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研究生第三支部委员会

2、专业硕士MAP(按专业方向划分如下):

UX方向: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研究生第十支部委员会

咨询方向: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研究生第十一支部委员会

BAC方向: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研究生第十二支部委员会

测量人力方向: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研究生第十三支部委员会

3、博士生(按就读单位区分如下):

非国重博士: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研究生第九支部委员会

国重博士: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研究生第十九支部委员会

 

五、其他说明

1、所有非定向生党团员均需要将组织关系转入学部党委、团委。

2、原则上不接收定向生党员组织关系(团员组织关系自愿)。

3、党团员档案如与人事档案一同转寄,由心理学部接收核查后予以反馈;党团员档案如在本人手中,或未与人事档案一同转寄,请于入学报到当天将档案交至心理学部党委/团委。凡因个人原因导致党团员档案丢失、缺损等,责任自负。

4、如有疑问,请与心理学部联系,联系方式:

曹老师(心理学部),010-58808189psydw@bnu.edu.cn(请优先邮件联系)

樊老师(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010-58802913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委员会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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