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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关于开展2018年“七一”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8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心理学部各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学校第十三次党员代表大会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激励全校共产党员和广大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双一流”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学校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组织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等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项

凡组织关系隶属心理学部党委的党支部、正式党员均可参加评选。

(一)先进党支部

1.名额分配:学生先进党支部3个、教师先进党支部1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评选1个学生先进支部,国重教师支部可自愿申报,学部党委整体评选)

2.评选办法:各党支部自由申报,学部党委组织评选。国家重点实验室按以上分配的名额自行组织评选先进学生支部,并将确定的支部报学部党委审核。

(二)优秀共产党员

1.名额分配:学生优秀共产党员7人、教师优秀共产党员3人。(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评选2名学生优秀党员、1名教师优秀党员)

2.评选办法:符合条件党员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各党支部采用民主公开的方式进行评议,每个支部推荐1-2人上报学部党委,学部党委组织评选。国家重点实验室按以上分配的名额自行组织评选,并将确定的推荐人选报学部党委审核。

(三)优秀主题党日活动

各党支部自由申报,学部党委择优推荐,学校组织评选。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

包括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和其他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符合条件党员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党支部汇总统一上报学部党委,学部党委择优推荐,学校组织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

基本条件是:(1)政治功能突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有较强的组织力,团结带领师生员工围绕学校及本单位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2)支部建设规范。满足 “五有”(有队伍、有活动、有阵地、有制度、有保障)目标要求,其中,教师支部书记应是“双带头人”,班子坚强有力,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支部活动特色鲜明,有典型做法和创新经验。(3)党员和群众认可度高。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师生党员和群众中凝聚力和影响力较强。

2.优秀共产党员

教工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是:(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密切联系师生,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管理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表现突出。(4)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受到党员和师生广泛赞誉。

学生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是:(1)理想信念坚定,在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表现突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努力在成长成才中做表率。(3)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能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优秀主题党日活动

基本条件是:(1)主题鲜明,内容充实。活动开展能聚焦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结合当前学校和本单位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实际,紧密围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政治学习和党性锻炼,具有较强的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2)形式新颖,吸引力强。活动策划、组织和实施坚持规范化、注重实效性、体现庄重感,注重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形式,吸引力和感召力强,能够充分调动党员参与的积极性。(3)效果显著,值得推广。对本单位建强组织、建好队伍、助力中心工作、解决突出问题等具有积极推动作用,既能展示基层党组织良好形象,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又能使参与活动的广大党员普遍受到教育,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可复制可学习的意义。

4.优秀党务工作者

包括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和其他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基本条件是:(1)发挥示范作用。应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教职工连续从事党务工作三年及以上,学生连续从事党务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中做出表率。(2)坚持党性原则。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敢于担当,作风正派。(3)高效履职尽责。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对本单位党建工作指导有力。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4)注重工作创新。认真钻研党建业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本单位党务工作成绩显著。

三、有关要求

1. 各支部是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推荐单位,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审查把关和材料上报工作。在推荐申报过程中,各支部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将通知要求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参与,并主动接受师生监督。要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坚持宁缺毋滥,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经得起考验。要组织推荐对象认真总结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2000字)。

2. 5月4日(周五)上午11:00前,以支部为单位收齐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部党委办公室(后主楼1430)张照鹏处,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打包,以“2018七一表彰+支部名称”命名,发送至psydw@bnu.edu.cn。相关表格请从附件中下载。

联系人:曹昌健,58808189;张照鹏,58804595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委员会

                                                  2018年4月28日

附件下载:

附件:2018年七一表彰各类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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