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院各党支部: 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激励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进程中不断奋发进取,作出更大贡献,经学校党委和心理学院分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项 凡组织关系隶属心理学院分党委的党支部、正式党员均可参加评选。 (一)先进党支部 1.名额分配:校级先进党支部2个、院级优秀党支部2-4个。 2.评选办法:各党支部自由申报(不分校级和院级),学院分党委组织评选。 (二)优秀共产党员 1.名额分配: 学生优秀共产党员:校级5人、院级4-6人。 教职工优秀共产党员:校级1人、院级1-3人。 2.评选办法:符合条件党员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各党支部采用民主公开的方式进行评议,每个支部推荐1人上报分党委(不分校级和院级);分党委组织评选最终确定校级和院级推荐人选。 (三)优秀党日活动 校级奖项,各党支部自由申报,学院分党委择优推荐,学校组织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党支部 基本条件是:(1)支部班子好。支部委员会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党性观念强,积极带领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以师生为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党员队伍好。党支部成员总体素质较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工作、学习中能够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3)工作机制好。党支部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认真抓好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党性教育,形成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4)工作业绩好。党支部工作计划性强,重点突出,认真实施,组织生活有吸引力和实效性;所在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得好,党支部活动有特色,形成可借鉴和推广的经验。学生支部能够具体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向上、奋发成才。(5)群众反映好。党支部有较高影响力,得到师生党员和群众的认可和拥护。 2.优秀共产党员 基本条件是:(1)带头学习提高。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开拓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后勤产业等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带头服务师生。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师生,主动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正确行使党员权力,自觉履行党员义务。(5)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严于律己,诚实守信,树立良好的师德和学术道德。 学生优秀共产党员要做到: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表现突出,努力做成长成才的表率,理想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在学习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优秀党日活动 基本条件是:(1)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围绕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立足当前学校、学院主要工作,结合党支部实际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2)形式新颖,吸引力强。活动策划、组织和实施注重创新,结合中心工作和党员岗位特点设计方案,能激发党员的热情和积极性。(3)效果显著,值得推广。参加党日活动的党员普遍受到教育和启迪,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增强,有较好的示范作用和借鉴意义。
三、有关要求 1. 各支部是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推荐单位,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审查把关和材料上报工作。各支部要采取民主公开、自下而上的形式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经得起考验。对推荐对象要认真总结撰写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充分反映推荐对象的事迹和特点。 2. 5月24日(周二)下午16:00前,以支部为单位收齐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分党委办公室(后主楼1433),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打包,以“2016七一表彰+支部名称”命名,发送至bnupsyfdw@126.com。相关表格请从附件中下载。
联系人:曹昌健 联系电话:58802524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 2016年5月1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先进党支部推荐表.doc 附件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学生).doc 附件3:优秀党日活动推荐表(学生).doc 附件4: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教职工).doc 附件5:优秀党日活动推荐表(教职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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