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建工会| 党建思政| 通知公告 | |||||||||||||||||||||||||||||
【党建】关于启动2016年秋季心理学院“心党员”学习成长营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6-10-10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
为提高我院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水平与思想修养,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心理学院分党委依托学院二级党校组织举办“心党员”学习成长营培训活动(以下简称“心党员”成长营)。 一、培训对象 心理学院全体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计划转正的预备党员、计划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需参加成长营并顺利结业方可按期转正或进行发展。已转正的正式党员自愿报名参加。 二、培训日程和学时认定 学时认定:参加“心党员”成长营并顺利结业,可获得15个学时(13个计划学时+2个结业奖励学时);如不能顺利结业,则按照参加活动的实际学时进行累计。
注:讲座和主题研讨请提前半小时到场进行签到。 三、培训要求 1.签到制度:每次集体培训活动须进行签到,未签到者按缺勤处理,迟到早退亦视为缺勤。 2.请假制度:学员因特殊事由可请假一次,请假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心党员”学习成长营活动请假表》(见附件2),经所在党支部书记批准后,在每次培训开始4小时前交至心理学院分党委审批(后主楼1433),否则一律按缺勤处理。 3.课堂纪律:参训学员要做到会前认真准备,培训期间认真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发言、学有所获。参加培训时请将手机调至静音或关闭状态,严禁做与听课无关的事情。 4.结业资格:参训学员完成规定培训环节并认真完成结业论文方可获得结业资格。请假两次以上(含两次)、无故缺勤和结业论文有严重抄袭现象的,自动取消结业资格。 说明:之前参加北师大的共训班顺利结业,且结业证书在两年有效期之内的同学,本次成长营可有两次请假机会,但至少要参加一场主题讲座(即两次请假不能都用在主题讲座部分)。北师大本科毕业的研究生不承认本科阶段学校共训班结业证书。
心理学院分党委联系人:曹昌健老师,58808189 成长营负责人:明桦,18811478186,417912390@qq.com
附件1:2016年秋季心理学院“心党员”成长营分组.xlsx 附件2:“心党员”学习成长营活动请假表.doc
心理学院分党委 2016年10月10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