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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部聘研究员招聘启事 |
发布时间:2018-03-13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北京师范大学是中国心理学的发源地,其心理学教学与研究始于1902年创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薪尽火传,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科已成为我国心理学唯一的国家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在教育部历次学科评估中均名列第一/A+;在“精神病学与心理学”和“神经科学与行为科学”两大领域内均进入了国际学科评估指标ESI的全球前1%。2014年9月9日,习总书记专程视察了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充分肯定了学部作为我国心理学的发源地,在引领我国心理学发展、服务国家建设方面所做的重大贡献。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学部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特聘研究员、特聘助理研究员和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 招聘学科领域 基础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测量学、教育心理与学校心理学、管理心理学、临床与咨询心理学。 二、 招聘岗位 (一)特聘研究员、博士后研究人员 1.招聘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敬业勤奋,品德优良,有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已发表(含在线发表)SCI/SSCI期刊论文3篇。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工作待遇: 年薪20万元+年终绩效奖励。科研启动经费20万。聘用期限5年,实行人事代理制。聘期内取得优异成绩者,经学校批准后,转为学校正式事业编制,聘为副教授岗位。 3. 聘期考核要求: 1)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一项; 2)作为第一作者年均发表SCI/SSCI期刊论文2篇;其中,聘期内至少在心理学领域Q1区期刊发表论文3篇; 3)年均承担2学分教学工作量; 4)协助合作导师完成其它科研任务。
(二) 特聘助理研究员、博士后研究人员 1.招聘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敬业勤奋,品德优良,有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已发表(含在线发表)SCI/SSCI期刊论文1篇。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工作待遇: 年薪15万元+年终绩效奖励。科研启动经费15万。聘用期限为3-5年,实行人事代理制。聘期内取得优异成绩者,可转入特聘研究员岗位。 3. 聘期考核要求: 1)获得省部级科研项目一项; 2)作为第一作者年均发表SCI/SSCI心理学领域期刊论文1篇; 3)年均承担2学分教学工作量; 4)协助合作导师完成其它科研任务。 三、 应聘程序 1. 请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个人简历一份并附2-3篇代表性成果。简历中需列出全部学历和工作经历、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的奖励等。 2. 入围面试的应聘者需到学部进行面试。 3. 初选合格后,应聘者需提供至少2名推荐者名单,由我部向其直接索取推荐信。 四、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psyoffice@bnu.edu.cn 联 系 人:崔国芳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 邮编:100875 电话:+86-10-58808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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