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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北京师范大学诚聘咨询英才
发布时间:2016-08-30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临床与咨询专业2016年招聘专任、兼任心理咨询师/治疗师。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在全国排名第一,全国唯一的心理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014年9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时指出,心理学要面向社会需要,尤其要在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中发挥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建设世界一流的心理学学科,加强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学历教育,培养中国临床与咨询心理学新一代领军人才,更好地满足社会大众的心理健康需求,我院即将成立“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该中心将为社会大众提供高品质的心理健康服务,为专业人才提供学习与实践的平台。
  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位于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二层,总占地近千平米,是国内目前规模最大的心理咨询中心之一,可为不同需求的来访者提供包括个体咨询、团体咨询、婚姻家庭治疗、游戏治疗、箱庭治疗、表达性艺术治疗、舞动治疗、心理测评等丰富多样的心理健康服务;同时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还配备了高清录音录像设备、新型单面镜观摩室、强大的在线管理系统,为临床咨询教学培训提供了一流的技术保障。
  现心理健康服务中心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专任、兼任心理咨询师/治疗师,欢迎专业人士踊跃报名!

  一、专任心理咨询师/治疗师(拟招3人)
   1、招聘条件:
   具有国内外临床心理学、咨询心理学或儿童精神医学方向的博士学位
   一年以上正规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机构、有督导的全职实习经历
   敬业勤奋,品德优良,有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
   具有儿童青少年心理咨询、诊断、治疗方面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工作待遇:年薪20万元+绩效奖励。实行院聘合同制,合同期限为5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合同结束后视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续签。

  3、工作内容:
 (1)全职(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在我院工作,其中每周可以从事心理咨询的时间不少于12小时;
    (2)每学年为心理学院学生讲授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实务类课程两门;
    (3)每周指导临床与咨询专业学生的实习、督导工作不少于12小时。
    (4)参与咨询中心的管理工作和项目工作。

  二、 兼职咨询师(拟聘10人)
  1、招聘条件(至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 具有临床/咨询心理学或精神医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300小时以上咨询实务经验,有稳定、长期的个人督导师。
   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注册心理师或注册督导师。
   具有3年以上临床经验和心理治疗系统训练背景的执业精神科医师。
  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二级心理咨询师,300 小时以上咨询实务经验,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两位注册督导师推荐。

  2、工作待遇:根据咨询工作量和参与项目的工作量而定。

  3、工作内容:
 (1)每周可以从事心理咨询的时间不少于6小时。
    (2)每周指导临床与咨询专业学生的实习、督导3小时。
    (3)参与咨询中心的管理工作和项目工作。

  三、应聘程序
  1、请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个人履历一份,履历中需列出全部学历和工作经历、取得的职业资格、培训经历、受督导经历、获得的奖励等,并请附上述内容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材料投递截止9月30日。
  2、 去年12月已经投递过相关材料的应聘者无需重复投递,学院可能会根据情况要求应聘者补充相关材料。
  3、入围面试的应聘者需到学院进行面试,特殊情况者可以采用视频面试。咨询中心会在10月中下旬开始运营,预定10月初开始进行面试。
  4、初选合格后,应聘者需提供至少2名推荐者名单及联系方式,由我院直接联系推荐人,征求意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雨歌
  电话:+86-10-58804056
  电子邮件:bnu_hyg@foxmail.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邮编: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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