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生发展| 实践创新| 通知公告
【本科】关于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提交实践学分认定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5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各位同学好:


现将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提交实践学分认定材料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同学们仔细查阅通知,根据认定方案(见附件1)的要求于62524:00之前,在认定说明(见附件2)的指导下登录实践学分线上认定系统http://psy-manage.bnu.edu.cn/进行材料填写与上传,注意事项如下:

 

1、若为首次登录实践学分线上认定系统,请先根据操作指南(见附件3)进行相关个人信息填写,再进行实践学分材料的填写与提交。

2、本学期认定工作要求同学们在累计2个理论课时、30个实践课时基础上提交学分认定材料。

3、关于理论课时中的必修培训社会实践中的伦理要求和安全须知:可在认真阅读《社会实践安全与伦理小课堂》推送后填写文末线上测试问卷获得理论课必修学时;

推送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YBFTaVFC9r8SM8oIO5ARhA

问卷链接Https://ks.wjx.top/m/74494539.aspx

4、关于理论课时中的选修培训,如有同学还未参加选修培训,请关注北师大心灵之声公众号以及班群通知,及时参加相关培训。

5、在以往的认定工作中,部分同学缺理论课时,补交方式为:提交修订后的《学分认定申请表》(见认定方案中的附件4-1)至实践邮箱psyshehuishijian@163.com(邮件主题:理论课时补交+姓名+手机号),请还未补交理论课时的同学尽快提交,以免影响最终成绩录入;

6、学工部等校内单位出具的证明与认定方案中的实践证明内容不同,只需要提交认定方案中的实践证明(见认定方案中的附件4-4)即可,可使用电子签名。

7、关于国庆专项活动的实践学分认定工作:除因特殊情况中途退出的同学认定结果将为“良”外,其余均认定为“优”。若已有其他实践项目可进行学分认定,同学们可自主选择是否参与国庆专项活动实践学分认定。想参与认定的同学,请提交《心理学部本科生国庆专项活动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见附件4)至实践邮箱psyshehuishijian@163.com(邮件主题:国庆专项实践学分认定+姓名+手机号)

8、关于实践学分认定的成绩查询:

120195月前,学部采取的是交纸质版&电子版发至邮箱的方式进行实践学分认定材料的提交,通过此种方式提交材料的同学可通过学部官网的公示查看认定情况,见以下链接:

2018-2019学年春季学期http://psych.bnu.edu.cn/tabid/36/ArticleID/4315/settingmoduleid/387/frtid/41/

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http://psych.bnu.edu.cn/tabid/36/ArticleID/4228/settingmoduleid/387/frtid/41/

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

http://psych.bnu.edu.cn/tabid/36/ArticleID/3941/settingmoduleid/387/frtid/41/

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

http://psych.bnu.edu.cn/tabid/36/ArticleID/3470/settingmoduleid/387/frtid/41/

(2)2019年5月后,学部采取的是线上提交的方式,通过实践学分线上认定系统提交材料的同学可登录该系统查看认定情况。 

 

同学们若有任何关于学分认定及材料提交的疑问,可发送邮件(邮件主题:疑问+姓名+手机号)至邮箱psyshehuishijian@163.com进行问题反馈,负责老师将会回复。

 

 

附件:

1、【更新】心理学部本科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及成绩认定方案(简称“认定方案”)

http://psych.bnu.edu.cn/tabid/36/ArticleID/3465/frtid/19/Default.aspx/

2、【实践】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分认定说明(简称“认定说明”)

https://mp.weixin.qq.com/s/zUUGYo_9K4jkSrQu2qX8aw 

3、【指南】实践学分认定线上操作指南(简称“操作指南”)https://mp.weixin.qq.com/s/EY0WJm_97ma5HuRvqE1sWA

4、 心理学部本科生国庆专项活动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58802365

 

 

 

心理学部团委

2020年65

上一篇:【本科】关于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提交实践学分认定材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