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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重庆师范大学招聘 |
发布时间:2017-03-22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重庆师范大学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招聘心理学博士2名 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科研和心理咨询与服务等工作,工作地点在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 岗位类别:教学科研岗 招聘要求: 1.具有心理学或医学(与心理学密切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岁。 4.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5.服从本部门因工作需要所做出的任务分配和岗位安排。 根据《重庆师范大学接收博士学位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办法(修订)》(重师发〔2016〕88号)文件,新进博士除享受同级同类工资待遇及福利外,还特别享受以下待遇: 1.安家费:30万,一次性拨付。 2.科研启动费:一次性拨付,实验学科6万;非实验3万,博士后加1万。 以上条款详见《重庆师范大学接收博士学位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办法(修订)》(重师发〔2016〕88号,最终由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信息链接: 2016年简章:http://www.cqnu.edu.cn/info/1092/11016.htm 2017年简章:http://rsc.cqnu.edu.cn/info/1060/1357.htm
2016年招聘简章 2017年招聘简章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简介: 中心成立于2001年,2013年学校党委专门设置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简称“中心”),挂靠学生处。中心现有专职人员6名,其中教授1名,博士3名。 中心集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服务、专业能力实践和心理科学研究为一体,经过15年的发展,形成了“4446”的工作格局,率先在中心同时设立教学科研和教学辅助双岗,持续投入专项经费建成了具有接待、咨询、治疗、测评、培训等多项功能于一体占地500余平方米的专业场馆,包括预约接待室、心理咨询室、音乐催眠室、沙盘游戏室、情绪宣泄室、案例督导室、团体辅导室、行为观察室等多个功能室,以及素质拓展区、等候休闲区等多个功能区,配备沙盘沙具、情绪宣泄器材、催眠放松椅等设施,以及虚拟现实交互系统、生物反馈仪、ERP脑电采集分析集成系统等专业设备,最大程度地满足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的需要。 2015年12月10日,中心被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授予首批“重庆市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2016年3月,教育部将我校确定为在渝首批“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网络测评系统”试点单位。2016年7月11日,中心“重庆市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项目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250万元支持。未来,中心将建成专业的心理健康教育平台(强化教育教学、督导培训和继续教育)、心理健康服务平台(提供各类心理服务)、专业能力实践基地(提供教育实习实训机会)以及心理研究实践基地(心理健康监测大数据库)的“两平台 两基地”,积极发挥区域辐射示范作用,努力成为区域性高校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与服务的标志性基地。
中心相关场地见下图:
------------------ 重庆师范大学 学生处(学工部)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陈 娟 博 士 Tel:023-65910193 Weibo:@重师大心理健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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