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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北京师范大学 | 岗位:事业编制管理岗位 | 城市:北京 |
发布时间:2022-03-29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一、基本遴选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二)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精神,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三)热爱高校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熟悉国家和学校的教育政策。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具备公文写作与处理的基本知识和能力,能够运用外语进行日常工作交流,熟练运用各类常用办公软件。 (四)部分专业性较强的管理岗位,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与专业能力。 (五)本次招聘面向全国统招统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符合留京条件),并正常参加2022年度就业派遣。委培生、定向生和已签约的毕业生不得申报。 (六)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初次就业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符合在京就业落户要求。
二、招聘岗位信息及遴选要求 各单位具体招聘岗位遴选要求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报名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三、招聘流程 经应聘者申报、资格初审、笔试、面试、政审与体检、学校审议、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选。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事业编制聘用,薪酬待遇遵照国家和学校相关待遇执行,提供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 五、报名方式及相关说明 每人限报一岗。请应聘者认真阅读各岗位遴选条件后,于4月10日24:00前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该报名系统是唯一有效的报名渠道,逾期不予受理。初步审查通过的应聘者,方可参加笔试。初步审查结果会在报名系统予以公布,请及时关注。 请应聘者关注北京师范大学人才人事处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
【就业】长安大学 | 岗位:辅导员岗 | 城市:西安一、学校简介 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首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位居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坐拥南北两大校区,南倚大雁塔,北邻渭水滨,建有太白山、梁山、渭水三个教学实习基地,校园面积3745亩。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工科登峰、理科振兴、文科繁荣、交叉突破”的学科发展理念,担当“人才培养的摇篮、科学研究的殿堂、社会服务的基地、文化传承创新的高地、国际交流合作的前沿”的崇高使命,坚持“特色鲜明、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目标愿景,成为我国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城乡建设三大行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高质量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 二、招聘岗位 2022年学校计划招聘辅导员岗位30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需求学科/专业/方向等情况详见下表。 三、招聘对象 国内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或教育部认可留学回国的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间均应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四、招聘条件 1.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调查研究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合作意识,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五、聘用方式 按照每个聘期4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年。 六、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长安大学招聘网”(http://zp.chd.edu.cn/),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如下,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岗位人员招满,则停止招聘。 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 2.初审推荐 校内用人单位根据应聘条件、岗位要求、任职条件及学校有关规定,登录“长安大学招聘网”审核应聘人员基本信息,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提交相关材料,审核相关材料后确定初审推荐人员。 3.综合评价测试 学校组织笔试对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职业综合能力、高等教育管理、心理素质能力等综合测试。笔试时间以具体邮件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注意查收邮件。 4.组织考察 校内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面试、心理测评等。 5.公示、体检、签约 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统一安排入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须在15个工作日内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6.聘用报到 拟聘人员须在就业协议约定期限内持所有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派遣证(国(境)外毕业生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或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到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报到手续。辅导员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要求2022年8月31日前报到入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七、其他说明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公告的岗位需求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申报,每人仅限申报1个岗位。 联系人:人事处-贺鑫、马博宇、沈超 联系电话:029-61105185 联系邮箱:rsczp@chd.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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