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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就业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8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为促进我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切实做好精准资助就业帮扶,现面向2025届毕业生启动就业补助申报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学籍在北京校区的全日制在籍在读2025届毕业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定向培养学生除外)

二、资助条件

1.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毕业生、学校排查的重点就业困难毕业生(脱贫家庭、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或残疾家庭毕业生),及其他就业困难学生;

2.已确定保研、出国等继续深造的学生不得申报。

三、资助额度

本年度就业补助分为直接发放院系申报

直接发放:满足以下两类情况的学生按照以下标准发放:

类型1: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不含类型2),按500元/人进行资助。

类型2:就业系统中确定的就业困难毕业生(包括脱贫家庭、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或残疾家庭毕业生),按1500元/人进行资助。

同时满足类型1和类型2的学生资助金不累计发放,若出现同时满足两个类型的情况,按照资助金额较高的类型2发放资助。

院系申报:对于其他实际存在就业困难的毕业生,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参考学生实际困难程度按500元/人、1000元/人、1500元/人三个等级开展补助,若类型1、类型2中存在较大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可在直接发放的基础上叠加申请。

四、工作流程及要求

1.就业补助申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获助额度,拟获助情况将在学部内以适当方式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2.对于类型1、类型2学生,学部参照资助管理中心在工作群中提供的学生信息汇总表,结合最新情况核对学生信息并剔除已确定保研、出国等方式继续深造的学生后,上报最终名单至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发放。

类型1和类型2的学生也需要填写《北京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补助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到学部审核。

3.对于其他实际存在就业困难的学生,学生提交申请填写《北京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补助申请表》(附件1)。

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请及时填写申请表,于2025年4月21日(周一)中午12点前将纸质版附件1提交至心理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后主楼1430),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psyxgb@sina.com。资助管理中心将协同就业中心进行审核后发放。

报送截止日后,如果有新增就业困难的毕业生,资助中心将协同就业中心,持续做好相关帮扶工作。

联系人:李老师,58805882,psyxgb@sina.com

心理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

附件:

       1.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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