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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心理学部2020-2021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通知 | ||||||||||||||||||||||||||||
发布时间:2021-10-06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等文件精神,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手册》(本科生2021年版)等相关规定,我校将启动2020-2021学年学生奖学金申报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被我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我校学籍且已注册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同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学年各类奖学金申请对象为2018、2019、2020级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评选办法见附件3) (一)综合类奖学金 1.京师奖学金 共设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京师一等奖学金获奖比例为10%,奖金额度为0.5万/人·年;二等奖获奖比例为20%,奖金额度为0.3万/人·年;三等奖获奖比例为20%,奖金额度为0.1万 /人·年。 (二)专项类奖学金 1.竞赛奖学金 根据竞赛级别共设特等、一等、二等三个等级,奖金额度分别为1万/人·年、0.3万/人·年和0.15万/人·年。 2.社会实践奖学金 根据申报者事迹和所获奖项等级评定,奖金额度为0.1万/人·年。 3.京师风尚奖 根据申报者具体事迹和贡献评定,奖金额度为0.1万/人·年。 4.学术奖学金 根据学术刊物等级共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个等级,奖金额度分别为1万/人·年、0.3万/人·年、0.15万/人·年、0.1万/人·年。
(三)荣誉称号类奖学金 1.京师先锋党员(针对正式党员) 按本科生、研究生正式党员人数的3%评定,奖金额度为0.1万/人·年。 2.三好学生 按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人数的5%评定,奖金额度为0.1万/人·年。 3.优秀学生干部(另行通知) 4.优秀班集体 优秀班集体分为一等和二等。二等优秀班集体根据各学部、院系本、硕、博班级总数的30%进行申报。一等优秀班集体由学校从二等优秀班集体中评选产生,本、研一等优秀班集体各10个。 二等优秀班集体奖金额度为0.15万/班级·年,一等优秀班集体奖金额度为0.3万/班级·年。
注:京师奖学金、京师先锋党员和三好学生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竞赛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京师风尚奖、学术奖学金不设名额限制,符合条件即可参评。
三、相关说明 (一)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说明 1.关于荣誉京师奖学金的补充:获得京师奖学金的同学若同时获得以下奖学金(2020-2021学年获得),则只获得京师奖学金荣誉证书,不获得该项奖金,亦不占各单位京师奖学金名额。 A.国家奖学金 B.国家励志奖学金 C.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D.华为奖学金 2.申请综合类奖学金和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本科生,需按照《北京师范大学学生课外体育锻炼打卡管理细则》要求,完成体育锻炼打卡。2020-2021学年,2020级本科生的体育锻炼达标次数应不少于60次,2018、2019级本科生的体育锻炼达标次数应不少于30次。 3.未通过新生入学校史校情及校规校纪测试的2020级本科生不得参评综合类奖学金和三好学生。 (二)其他说明 1.京师先锋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须获得参评学年综合类奖学金,其中,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另行通知。 2.本轮优秀班集体的评选只包含二等奖,一等奖需在本单位推荐的优秀班集体二等奖中公开评选产生,党委学生工作部将统一组织评审(另行通知)。 3.各类所获奖项和公开正式出版发表的成果均应在我校就读期间取得,并且第一单位为北京师范大学,起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4.京师先锋号党支部的评选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根据2020-2021学年党支部工作评审结果确定最终获奖支部(见附件5)。
四、材料报送要求
联系人:孙老师 5884595 psybksw@163.com
心理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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