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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2024届学术硕博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公示 | |||||||||||||||||||
发布时间:2024-04-25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
根据学校《北京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综合考虑研究生的科研成绩、社会实践、突出贡献等多种因素,经心理学部2024届学术硕博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评议,评选出心理学部2024届学术硕博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候选人,现将学部评选结果公示如下(按姓名首字母排序):
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4月30日,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部老师反映,并提供必要的纸质证据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心理:李老师,psyxgb@sina.com。国重:冯老师,keylab_xg@bnu.edu.cn。
注意事项: 1、请以上候选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信息门户-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参考附件《奖学金系统填写步骤及注意事项(优秀毕业生)》,提交申请并上传支撑材料。 2、候选人填写系统后,打印《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市级)、《北京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校级),导师、班主任评价鉴定、签名及日期需要填写完整,于4月30日上午10点前提交材料到心理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后主楼1430)李老师处,学部审核无误后统一将候选人申请表和汇总表上报学校。 (1)《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限两页,A4纸双面彩色打印(照片须为彩色,白底或蓝底证件照均可),一式两份。其中,“毕业去向”填报内容为国内升学、国内就业、出国出境、自主创业、其他。除学校意见、市教委意见外,其余各部分意见、签字、日期及盖章须填写完整。(注:《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须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以免影响材料提交和奖项评选); (2)《北京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须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除学校审批意见外,其余各部分意见、签字、日期及盖章须填写完整; 同一时间提交电子版材料到邮箱psyxgb@sina.com,命名为“心理学部+2024届+心理/国重+学术硕士/博士优秀毕业生《申请表》(校级)/《审批表》(市级)+姓名”。 3、同时通过市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学部初评的同学,须分别提交《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市级)、《北京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校级)。 4、根据学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流程,学校将对学部推荐候选人的相关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对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进行二次公示,最终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心理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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