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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心理学部关于开展2025年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5-11-04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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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为进一步加强学部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实验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与安全防护能力,落实“达标准入、入前必考,考前必学”的实验室安全人员准入要求,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本学期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人员准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全教育培训 (一)培训人员 进入心理学部实验室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实验等工作的校内外人员均需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 1.2025级本科生、研究生、新入职的教职工等未获得实验室准入资格的师生。 2.因转专业、调岗、更换系统等原因,需重新获得准入资格的师生。 (二)培训内容及要求 学部遵循教育部关于高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实验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涉及用电安全、用水安全和消防安全培训。 (三)培训形式 在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平台(http://slab.bnu.edu.cn,以下简称安全平台)中,选择“安全教育”模块,进入“课程市场”,筛选“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和“用水安全”类别,学习对应课程视频。
二、实验室准入考核 1.考核方式 在学校安全平台中选择“安全教育”——“学习中心”——“我的考试”下的必考试卷“心理学部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标准为90分及以上,未达标可重复考试。考试通过后可在“安全教育”——“学习中心”——“我的证书”中查看考试证书。
2.安全准入 如需使用学部后主楼、英东楼实验室,可在心理学部公共空间预约平台(https://psybook.bnu.edu.cn/)的“个人中心”页面中申请各类实验室使用资格,因此处仅支持填写链接,所以需提交证书的分享链接(将学校安全平台中的安全考试合格证书下载后上传至个人师大云盘,分享文件生成链接),审核通过后方可按时段预约实验室。 三、其他事项 1.所有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通过安全准入考试,凭考试合格证书才能进入实验室参加实验教学科研活动,否则禁止进入。 2.2025级学生请于2025年11月14日前完成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其他年级学生全年随时都可参加考试。考试名单会上报至学校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处。 3.公共空间预约平台全年开放预约,不设时限。 4.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考试旧系统即日起不再使用,已在旧系统中通过考试的师生,如需申请新的实验室使用资格,仍需完成新系统中的考试。
心理学部实验中心 2025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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