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本科】关于评选第十八届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6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全体本科生:

为了激发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热情,鼓励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大学生中树立优秀大学生标兵,造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局面,学校设立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奖学金。第十八届的评选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今年的评选工作,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方式

1、学部推荐:各年级在征得班主任意见和各班级综合评议的基础上,可推荐不超过2名参评候选人至学部。由学生本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推荐表”(后附,一式两份,主要事迹部分不得少于1000字),附成绩单及个人成果证明材料(一份即可),1019日上午1100前报送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后主楼1430),学部将组织相关评委老师在充分酝酿、协商、评议的基础上最终推荐1人到学校参评。

2、学生自荐:学生本人自行在网上下载“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自荐表”(后附)并认真填写,经10名以上同学附议后,附成绩单及个人参评成果证明材料(一份即可),1020日下午500前报送校学生会(邱季端体育馆113房间)

二、评选程序

1、初评:10月下旬,校学生会组织自荐学生初评,产生候选人10名,会同院系推荐的22名候选人(共32名)参加复评。

2、复评:11月上旬,本科生工作处组织复评小组对32名候选人进行评议,投票选出20名正式候选人参加终评。

3、网络评选、公示:1112月份,在网上开通“第十八届十佳大学生评选专题网站”,对进入终评的20名候选人事迹进行宣传、公示,同时实名制网络投票,评选出第十七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最具人气奖”3名;

4、终评:12月初,由学校领导、优秀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评定小组,在听取20名正式候选人的个人陈述和公开答辩后,最终评定,现场公布各项获奖名单。

负责人:张老师

电话:58802365

心理学部学工办

20171016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推荐表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自荐表

上一篇:【本科】关于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名参加第二期心理资本培育团体心理辅导的通知

下一篇:【转】关于组织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技能培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