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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关于受理2016年暑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境外交流补助申请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5-06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心理学院全体同学:
为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拓展国际视野,丰富学习阅历,提升综合素质,经申请及校领导审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2015年起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境外交流资助”项目。现开展2016年暑假境外交流补助项目申请工作,具体如下: 可资助范围: 本科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组织的卓越训练营 团委组织的青年领导力海外研修班 请有意申请的学生仔细阅读《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境外交流补助管理办法》(附件1),按要求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境外交流资助申请表》(附件2,院系意见和项目组织方意见两栏需签字盖章),研究生还需附当地民政部门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3)、院系盖章的《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4)与其他材料(按照通知要求顺序排列)一并于5月20日下午17点前,交至后主楼1433心理学院学工办李老师处,学院学工小组会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并统一将学生材料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候。 获得本资助的学生需在项目结束返校十个工作日内,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 xszz@bnu.edu.cn和学院邮箱 psyxgb@sina.com提交2000字以上的境外交流项目报告和感想各一份。 学校联系人:刘老师58802142 学院联系人:李老师 58802524 心理学院学工办 2016年5月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境外交流补助管理办法.docx •附件2、 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境外交流资助申请表.doc •附件3、 高等学校家庭情况调查表.docx •附件4、 北京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研究生).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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