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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8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和《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评选工作,请各院(系)认真组织落实,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2023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

二、评选等级和金额

一等奖励性助学金: 1000/人,平均分在前20%(含20%);

二等奖励性助学金: 800/人,平均分在20%40%(含40%);

三等奖励性助学金: 600/人,平均分在40%60%(含60%);

四等奖励性助学金: 400/人,平均分在60%80%(含80%)。

三、评选要求

各班级(同一年级、同一方向一起排序)依据学生2023年秋季学期所有考试成绩(非百分制考查课程、辅修课程及双学位课程除外)的平均值,由高至低进行排名。如出现不及格课程,则直接扣减该名额,不可从下一等级排名中递补。具体要求详见评选细则(附件1)。

四、材料报送

初评名单须在班级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班级4910点前班主任和经办人签字后的纸质版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汇总表》(附件2提交心理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后主楼1430),同时将电子版汇总表报送至邮箱psyxgb@sina.com,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老师,58805882

心理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实施细则(暂行).pdf

附件2-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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