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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硕暑期报到】2015级应用心理专硕心理健康方向学生暑期报到入学须知 |
发布时间:2015-06-30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2015级应用心理专硕心理健康方向同学(不含推免生): 为帮助您顺利入学,现将有关2015年暑期新生入学的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做好准备。 一、报到、注册 1.报到时间:2015年7月11日8:00—17:00。报到地点:北京师范大学财经处(科技楼北侧二号院)。学生本人凭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校园卡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报到,其它证明均不能作为报到凭证。 学生本人必须在如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至少提前一周向MAP教育中心书面请假,并提供相关证明。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7月12日上午学校开学典礼(具体时间、地点等待学校通知)。 3.7月12日下午学院开学典礼、班会活动、提交材料等(下午2:30后主楼1318报告厅)。 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平光免冠一寸半身彩色照片4张、二寸彩色照片4张。以备学生证一张一寸、学籍表三张两寸等用(余下照片自己留存,用于体检卡等所用)。迁入户口的同学提交1张一寸白底免冠正面大头像证件照。 二、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迁转(仅限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1.党(团)组织的迁转。 除考取本学部院系研究生的我校应届毕业生外,所有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党(团)员均须转党(团)组织关系。 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县、市以上党(团)委组织部门开出,自带到校,报到后交提交。 (一)党组织关系迁转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须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填写:①若是从北京市属的单位或北京市委管辖的高校(含在京中央部委各高校)转出,抬头写“北京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②若是从京外,或从国家机关、国家科研院所、军队系统、国资委下属企业、银行系统、铁路系统、民航系统等转出,抬头写“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单位写“北京师范大学××学部(院、系)”。 新生党员须于8月1日至15日前登陆北京师范大学组织工作系统(http://zzgz.bnu.edu.cn),在“学生党组织关系转入”和“新生党员信息填报”模块录入相关信息。 (二)团组织关系迁转 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学部(院、系)团组织”。 报到后须将团员证交就读学部院系。 2.户口迁移 非定向就业生(即人事档案转入北师大的研究生)可自行决定是否将户口迁至我校集体临时户口,如迁移,请注意: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片)只限本人,且公安机关的公章齐全。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和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必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完全一致,不能有同音别字和异体字。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还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一致。迁移证上的籍贯及出生地栏,必须填写到省(市)、县,迁移证上字迹须清晰。正式落户需等2015年下半年北京市公安局统一批复之后,具体时间待定,学生本人如有需使用户口卡的事宜,请提前办理妥当,户口迁移证开出至正式落户之间无法借用户口卡。 注意事项: (1)北京常住户口的学员不需要迁转户口 (2)用铅笔在户口迁移证的右下角注明身高和血型; (3)用铅笔在户口迁移证的右上角注明单位及专业“心理学院2015MAP”; (4)迁入户口的新生每人交1张一寸白底免冠正面大头像证件照,照片背面请用圆珠笔注明姓名、院系和学生类别,例如“xxx ,心理学院,2015MAP”; 从北京外迁入户口的新生提前准备好电子版照片【宽度26毫米,高度32毫米,像素50K以内,背景白色】,报到当天提交。 (5)同时需交一张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如果不迁入户口,请提前用A4纸手写放弃户口迁入北京师范大学声明。自拟,没有模板。上学期间不能迁入户口。 迁往地址:北京市北京师范大学,或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入学时不迁移户口的在学期间不得再申请迁移。户口迁至学校后在读期间不得迁出。 3.定向就业研究生(即人事档案不转入北师大的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转档案、户口及党团组织关系等。 三、学习安排 7月13日开始上课,8月19日课程结束。课表可登陆http://bb.bnu.edu.cn/webapps/login/查询,用户名和初始密码都为学号。 按照研究生手册规定,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规定的教学活动,无论请假与否,均按照缺课计算,一门课程缺课数超过该课集中授课总学时的1/3时,学生不得参加该门课程考核,该门课程必须重修。(重修只能从下一个暑期开始安排,如遇培养方案调整,学生需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四、缴费 (1)2015级应用心理专硕学费共9.8万元,分2年缴纳,每年4.9万元。2015年暑期学习期间需要学校安排住宿的学生,还需缴纳住宿费900元。 (2)缴费方式:(建议按方式1缴纳学费及住宿费,以减少报到时的排队等候时间) 方式1.通过学校为您办理的中国银行卡划扣缴费。收到银行卡后,请认真核对银行卡信封上开户人姓名与你的名字是否一致、银行卡信封上的卡号和银行卡的卡号是否一致。银行卡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7位去掉最后一位(例如,身份证号码为110111188802013452的持有者的密码为201345)。拿到银行卡后请去当地的中国银行网点柜台进行激活(例如,向该卡中存入1元钱)。如不慎丢失,应尽快拨打010-95566挂失。 请在2015年7月5日前向此卡中存入学费(需在学生宿舍住宿者还要存入住宿费)。银行卡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北京文慧园支行。学校将于2015年7月6日从银行卡中划出您应缴的学费金额。 【注意1】卡中经费金额超过学费和住宿费总额的,将按照需在学生宿舍住宿划扣住宿费。如不在校内住宿,卡内经费不要多于学费和住宿费的总额,以免误扣住宿费。 【注意2】为保证学费能够正常划出,请保证银行卡中余额大于应交费总额至少10元。 【注意3】该银行卡在您在校期间将免收年费(银行采取先扣后补的方式免除年费)。论文阶段的学费也要通过该银行卡收取,请务必妥善保管。 【注意4】该银行卡已与校园卡绑定,可通过圈存机转账为校园卡充值。 方式2.刷卡或现金交纳: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到财经处缴纳现金或刷银联卡(包括信用卡)交费,并领取收费收据。请务必注意旅途中的资金等财物安全。为了您能顺利快捷的完成报到手续,建议采取银行划扣方式缴费。 方式3.单位支票交纳:报到时直接将支票交到财经处。 支票抬头:北京师范大学;用途:应用心理专业硕士学费。请填写好支票金额和日期。 (3)缴费收据 成功按照方式1划扣了学费、宿费的同学,请开学后依据MAP中心的安排领取收据。 其中已划扣宿费,但不在校住宿的同学,请于2015年7月13日后凭宿管中心开具的不住宿证明、宿费收据和校园卡、入学通知书到财经处205室办理退费手续。 按照方式2、3交纳学费、宿费的同学,报到现场领取收据。 学费及宿费发票请妥善保存,第二次授课时务必携带缴费发票进行报到注册和办理住宿手续。 五、住宿安排(因毕业生离校,暑期有毕业生床位提供,寒假授课期间需自行解决住宿事宜) 1.对需要住宿的学生,学校将安排在校内学生宿舍住宿。为了减轻新生入学报到途中携带被褥等生活起居用品的不便,学校将统一配备宿舍用品,包括床垫、凉席、枕头、枕巾、床单、被罩。其他生活必需品由学生自备。 2.需住宿新生除暑期住宿费900元与学费一起缴纳外,还需在报到当天办理住宿手续时缴纳100元现金作为押金。押金是对房门钥匙及宿舍内的书桌、床铺、床上用品等公共设施的押金。退宿时,床上用品和钥匙丢失需照价赔偿;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将从押金中扣除赔偿;如无损坏,押金全部返还。 3.学生宿舍中配有网络端口,如需上网,请自己配带电脑及网线等网络设备。住宿期间请保管好自己的电脑等贵重物品。 4.提前到校者,学校不安排住宿。 5. 住宿手续办理地点为:学4楼东门学生宿舍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六、信息网络服务 1. 校园卡服务: (1)校园卡初始查询和消费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 (2)请使用校内圈存机、现金充值机、学校微信门户、掌上师大APP或登录校园卡服务网站充值 2. 校园网服务: (1)学生电子邮箱地址mail.bnu.edu.cn,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 (2)校园网: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使用方法详见gw.bnu.edu.cn。 3.学校微信门户,关注后可及时获取学校相关消息公告、免费上网、图书借阅、空闲自习室查看及各部门信息服务。详见http://weixin.bnu.edu.cn。 4.更多服务信息请见http://info.bnu.edu.cn 。 心理学院MAP教育中心 201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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