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本研】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考核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0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心理学部勤工助学同学: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勤工助学学生在实践锻炼中成长成才,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现开展2019年秋季学期(下简称“本学期”)勤工助学考核和评优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优范围、标准、程序:

1、考核范围:

本学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全体学生。每人需提交个人工作案例、工作感想或工作建议(不少于500字)。

2、评优标准

心理学部学工办工作小组和设岗教师会根据学生实际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生,一经核实将停止勤工助学资格一学年,情节恶劣者取消在校期间勤工助学资格。

并择优选出12人(含国重3人)作为本学期勤工助学优秀个人。优秀个人将获得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颁发的“勤工助学优秀个人”荣誉证书,并发放400元奖励金。

3、参评“勤工助学优秀个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学期内参加勤工助学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2)在岗期间积极主动,表现优秀,能够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在勤工助学学生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受到设岗部门和负责老师的充分肯定。

  二、材料要求

请各位勤工助学同学将“个人工作案例、工作感想或工作建议(不少于500字)”电子版,于20191226日(星期四)上午10:00前发至邮箱psyxgb@sina.com(邮件命名:心理学部-姓名-勤工助学考核评优材料),过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三、备注:

1、本学期在不同岗位从事勤工助学工作的学生不重复获得优秀个人奖励。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汇总学生材料后,将审核学生的个人工作案例和工作感想,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评优资格。

3、符合评优资格的学生名单将由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为勤工助学优秀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58802524

心理学部学工办

20191220

上一篇:【本研】2020寒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实践计划倡议书

下一篇:【本研】关于2020年学生寒假放假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