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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召开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第三次团员、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9-13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心理学部各团支部、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心理学部学生干部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我校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学部同学,经研究并报学部党委、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批准,拟于2019年9月23日18:30在教九502召开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第二次团员、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团学研代会”)。 现将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并审议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团委2018-2019年度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学生会2018-2019年度工作报告; 3、听取并审议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研究生会2018-2019年度工作报告; 4、听取并审议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本科生权益工作报告; 5、选举产生第三届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团委书记会成员(副书记); 6、选举产生第三届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学生会主席团; 7、选举产生第三届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研究生会主席团。 二、筹备委员会名单 为了更好地组织召开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第三次团学研代会,圆满完成本次大会的各项任务,特成立大会筹备委员会(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名单如下: 主任:曹昌健 副主任:林思丽、刘佳辉、张艳秋、张维念、王越 委员:霍恩迪、田玮宜、李佳瑜、李然、钟浩宇、陈子循、封慰、李傲、郭子璇、陈作为、邢慧琳、文艺达、马榕梓、钟天娇、詹皓程、白玥曈、李思曼、王伊明、王浴楠、冷金枚、彭鑫怡、杨格晴、陈菲、周楚皓、汤文佳、侯席葳、王子铭、金仁治、曲唱、李宇、王雪迪、李林轩、赖思羽、王婉睿、于浩杰、刘行、王洛滨、刘嘉粤、曾晓晓、安奕浓、允寒琦、刘福炬、朱宁玉、张嘉恬、马敬钞、龚政鑫、戚玥 三、大会代表 (一)资格要求 大会代表必须是学籍和组织关系在心理学部、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留学生),且应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学习、实践方面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品德优良,成绩突出,并能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并如实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正确行使代表的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 (二)产生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第三次团学研代会代表应由本研各班级通过召开全体会议差额选举产生,其中: 本科生:2016级各班代表人数原则上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5%,2017级各班代表人数原则上不少于班级人数的40%,2018级各班代表人数原则上不少于班级人数的50%,2019级各班代表人数应不少于班级人数的30%; 研究生:2017级各班代表人数原则上不少于班级人数的5%,2018级各班代表人数原则上不少于班级人数的5%,2019级各班代表人数原则上不少于班级人数的25%。 选举结束后,请各班级班长将选举产生的代表信息填写附件1《代表信息登记表》,于9月17日(周二)上午11:00前发送至大会筹委会邮箱:bnupsyxuedaihui@163.com。经大会筹委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四、大会工作要求 1、召开心理学部第三次团学研代会是全部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班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严格掌握代表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和代表产生工作; 2、各班级、团支部要充分利用宣传工具,宣传召开团学研代会的意义,团员青年要积极行动起来,鼓足干劲,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以良好的形象,饱满的热情,向我部第三次团学研代会献礼。 心理学部团委 心理学部第三次团学研代会筹备委员会 2019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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