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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关于2016-2017学年度优秀团支部、优秀个人、单项奖评选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7-11-24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
各团支部:
2016-2017学年度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优秀团支部、优秀个人、单项奖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详见附件1
二、评选安排 (一)优秀团支部(二等) 心理学部共有7个二等优秀团支部名额,分配如下:
(二)优秀团员 心理学部共有40个优秀团员名额,分配如下:
说明:优秀团员申请者应获得当年京师奖学金(包括荣誉奖学金)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三)优秀学生干部 心理学部共有10个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如下:
说明: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者应获得当年京师奖学金(包括荣誉奖学金)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四)社会工作奖 心理学部共有24个社会工作奖名额,分配如下:
说明:社会工作奖申请者原则上学习成绩全部合格,年终综合测评达到合格以上。
三、材料提交要求 1、请各支部、各位同学按照以上的评选条件和评选安排,填写相应的奖项申请表(见附件2),由各团支部在团支书的组织下收集相关材料,并以团支部为单位提交各类申请表的纸质版,同时支书汇总本支部申请信息,填写《汇总表》(见附件3)提交。(不接受个人上交!) 2、国家重点实验室名额由国重自行组织评选确定,并将确定后的获奖集体个人相关材料统一交学部学工办。 3、提交方式:纸质版申请表材料统一交至学部学工办(后主楼1430)曹老师处;电子版汇总表发至分团委邮箱:bnupsyftw@126.com。 4、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周一)下午5点前(逾期不候)。
四、重要说明 1、请申请者仔细阅读各奖项的评选办法,根据申请条件进行申报; 2、优秀个人的各类奖项如已在学校各直属团体申请,请不要再向分团委申请,如同时申请同一奖项,一经查出,取消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3、由于分团委名额有限,各支部申报结束后,分团委会组织各班团和学生团体负责人结合申报者已获奖项情况和实际学习工作表现进行集中审核和筛选。 4、最终所获奖项以分团委公示为准; 5、单项奖中的志愿服务单项奖和文艺单项奖将在学校直属的各学生团体中进行评选,分团委不接受申请。
联系人:曹老师 58808189 心理学部分团委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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