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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心理学部2018年度本科生考核评比工作安排 |
发布时间:2018-09-26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本科各年级: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现开展2017-2018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请各年级各班认真组织,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各奖项评选条件(见附件2) 各类奖学金评审严格按照《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助学金调整方案>的通知》(师校发[2014]32号)和《北京师范大学学生手册》(本科生2018年版)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三、各类奖项上交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个人奖学金(京师奖学金(含荣誉奖学金)、学术奖学金、竞赛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包括社会实践奖、京师风尚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党支委) 1、上交时间:2018年10月19日(周五)上午11点前 2、上交材料:纸质版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电子汇总表(汇总表模版见附件6,班长统一填写) 3、上交方式:纸质版材料按奖项分类整理,班主任签字后,班长统一交至后主楼1430张老师处(不接受个人上交!);电子版汇总表班长填写完整,确认无误后,发至psybksw@163.com。 4、重要说明: (1)学术奖学金需附发表文章的复印件(接收函无效),竞赛奖学金申请表需附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社会实践奖和京师风尚奖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2)三好学生班级民主赞成率需达50%以上。赞成率≠投票率,赞成率的计算是投票产生三好学生后,本班全体同学对于是否同意其荣获三好学生的赞成率。 (3)优秀学生干部-党支委、单项奖学金(包括社会实践奖、京师风尚奖)不限班级推荐名额,符合条件同学均可申请,班长汇总后连同其它奖学金材料一同提交,由学部审核、评选。 (4)获得京师奖学金的同学如果同时获得以下奖学金,则其只获得京师奖学金荣誉证书,不获得该项奖金,亦不占院系京师奖学金名额: A.国家奖学金 B.国家励志奖学金 C.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D.华为奖学金 (5)申请综合类奖学金和三好学生荣誉称号,需按照《北京师范大学学生课外体育锻炼打卡管理细则》要求,完成体育打卡要求。2017级本科生的体育锻炼达标次数应不少于60次,2016级本科生体育锻炼达标次数应不少于30次。 (6)未通过新生入学校史校情及校规校纪测试的2017级本科生不得参评综合类奖学金和三好学生。 (7)各类所获奖项(以取得获奖证书为准)和公开发表的成果均应在我校就读期间取得,起止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 (8)为保证评审顺利高效,在学部向本科生工作处上报奖学金申请后,如有符合荣誉京师奖学金的情况,只转化,不递补。
(二)集体奖学金(优秀班集体) 1、上交时间:2018年10月24日(周三)下午17点前 2、上交材料:纸质版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3、上交方式:班长上交至学部学工办(后主楼1430)张老师处。 4、重要说明: 评比结果以学部统一评审结果为准,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所有奖项申请表格均可在附件5下载。 2、于2017-2018学年转专业到心理学部的学生在原院系参评本年度奖学金。 3、学生要按申请表要求的份数提交表格,表格一式多份时不可用复印版上交。 4、如对评奖细则及相关要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各班班长。
联系人: 张老师,58804595,psybksw@163.com
心理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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