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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关于评选免费师范生英华奖学金的通知(仅2013级) | ||||
发布时间:2017-03-09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
心理学院2013级免费师范生: 现开展免费师范生英华奖学金评选工作。英华奖学金由香港爱国商人吴国本先生通过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向北京师范大学捐赠设立。旨在奖励北京师范大学品学兼优的免费师范生,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该项目为奖优项目,具体评选事项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范围:2013级免费师范生,家庭经济困难。 2、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 4、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本科期间获得过专业奖学金(需附证书)。 5、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及其他有益活动;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二、资助名额和金额 每名学生2500元。差额评选,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三、评选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北京师范大学英华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且必须附上成绩单、奖学金证书、校级及以上奖励证书和实践证书等材料(申请表和成绩单需两份、其他证明材料只需一份); (2)学院初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终审通过后,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名单提交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四、材料提交要求(因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对材料要求较高,审核严格,请申请者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 (1)全表可打印,但自述中必须手写签名,“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意见”栏需手写,并根据学生个人情况作出客观评价,避免“同意、同意推荐”等简单字眼,也不得千篇一律、不得雷同,至少20字。 (2)“政治面貌”栏目,请按照“党员”(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或“团员”填写,其他如:“入党积极分子”、“无”等内容均不在此栏填写。 (3)日期格式一律如:199501-199601,20140413。 (4)“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承担社会工作情况”栏目,请按真实情况填写,各种有偿服务(如家教、勤工助学等)不在此栏填写;此栏目空白或填写“无”,则没有参加评选资格;证明只需附上校级及以上等级证书,一份即可。 (5)获奖情况不得为空,必须含学校专业奖学金;证明只需附上校级及以上等级证书,一份即可。 (6)“申请人自述”栏,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不少于500字,且必须根据提示做出总结。 (7)申请表须以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签名和盖章后方为有效。 (8)请各位同学务必认真、真实填写表格内容,一旦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将会计入诚信档案,影响今后的奖助学金的获得。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将学生申请表(附件1)、成绩单、证明材料(申请表和成绩单一式两份、其他证明材料只需一份即可)于3月13日(下周一)上午11点之前提交给心理学院学工办(后主楼1433办公室)李老师,并同时发送学生申请表(附件1)和院系推荐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到psyxgb@sina.com。
联系人:李昕益 电话:58802524
心理学院学工办 2017年3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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