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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关于开展2023年助才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10-24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助才助学金由徐青伟先生捐资设立,旨在帮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子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评选要求,现启动2023-2024学年助才助学金初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初评工作 (一)评选范围 北京校区在籍在读全日制2023级本科生(不含体育与运动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二)评选名额及金额 助才助学金每学年新评选5人,连续资助四年,资助金额根据学生所读专业的学费确定。 心理学部可推荐1名同学参评。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积极向上。 2.品学兼优,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优秀,一年级新生以其高考成绩作为评定标准。 3.入学后未获得过其他类型社会资助项目。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国家政策重点保障学生、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特困的学生、农村及贫困偏远地区学生。 二、材料提交 初评学生提交《北京师范大学助才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高考成绩单复印件(核实后加盖学部公章)、一篇个人事迹自述(1500-2000字),填写《2023年助才助学金院系推荐汇总表》(附件2)。 申请同学请将上述材料(一式两份)于10月27日(周五)16:00前提交至心理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后主楼1430室),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心理学部+助才助学金初评材料”)后发送至邮箱psyxgb@sina.com。
三、其他说明 1.资助管理中心每学年开展助学金复审工作,获资助学生如在校期间发生学习成绩下滑至年级30%以外、有校级以上处分或其他与申请资格不符的情况,将终止其继续获得助学金的资格。 2.获助才助学金学生直接加入我校自强社,需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实践活动。 3.助才助学金为社会捐赠类连续性资助项目,如捐赠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捐赠款项延迟或无法到账,则该项目暂缓或自动终止执行。
联系人:李老师,58805882
心理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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