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本科】关于本科生网上办理请假销假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9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全体本科生:

为规范本科生请假销假制度,自201811日开起,全校本科生请销假手续采用学生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线上申请、审批的方式。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学生登录“数字京师”信息门户one.bnu.edu.cn后,从左侧菜单向您推荐中进入“学生管理与服务系统”提交请假申请,或直接输入域名sms.bnu.edu.cn进入学生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中提交请假申请,登录账号密码同“数字京师”信息门户密码。

2学部审核:院系登录学生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审核,登录方法见1

3、本科生工作处审核。

4请假条下载:审核通过后,学生可自行下载打印请假条,并到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后主楼1430(请假一周及以内)或学校本科生工作处主楼B区215(请假一周以上至一个月)盖章。

5回校销假:学生本人回校后需携带学生证(卡)至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后主楼1430(请假一周及以内)或本科生工作处主楼B区215(请假一周以上至一个月)销假。

二、网上申请操作说明

网上申请操作说明见附件“本科生网上办理请销假操作说明”。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上课不迟到、不早退。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获得批准;请假期满仍不能回校学习者,应根据请假总时长,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续假手续并附有关书面材料,否则按《北京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处理。

2、本科生请销假规定:请假须提交申请,3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仍走线下纸质申请流程,申请表模板见附件2);3-7由学部在系统审核;一周以上至一个月由本科生工作处在系统审核。每学期请假最多为一个月,累计超一个月者应办理休学

3、原《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请假申请表》自201811日正式停用,《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请假条(班主任审核)》也可前往本科生工作处官方主页下载。

4、如登录学生管理系统后,遇到系统使用问题,请联系本科生工作处,电话58808119(郑老师);如遇到数字京师用户名密码无法登陆,请进入one.bnu.edu.cn并点击忘记密码,自主找回密码,或进入微信门户-信息网络服务-密码重置,自主修改密码,如无法找回请联系信息网络中心,电话58808113

 

 

心理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1229


附件下载:

附件1:本科生网上办理请假销假操作说明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请假申请表(班主任审核)

上一篇:【毕业派遣】关于2018届春季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就业派遣系统的通知

下一篇:【本研】关于2018年学生寒假放假及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