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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关于本科生网上办理请假销假手续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12-29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全体本科生: 为规范本科生请假销假制度,自2018年1月1日开起,全校本科生请销假手续采用学生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线上申请、审批的方式。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学生登录“数字京师”信息门户one.bnu.edu.cn后,从左侧菜单向您推荐中进入“学生管理与服务系统”提交请假申请,或直接输入域名sms.bnu.edu.cn,进入学生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中提交请假申请,登录账号密码同“数字京师”信息门户密码。 2、学部审核:院系登录学生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审核,登录方法见1。 3、本科生工作处审核。 4、请假条下载:审核通过后,学生可自行下载打印请假条,并到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后主楼1430(请假一周及以内)或学校本科生工作处主楼B区215(请假一周以上至一个月)盖章。 5、回校销假:学生本人回校后需携带学生证(卡)至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后主楼1430(请假一周及以内)或本科生工作处主楼B区215(请假一周以上至一个月)销假。 二、网上申请操作说明 网上申请操作说明见附件“本科生网上办理请销假操作说明”。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上课不迟到、不早退。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获得批准;请假期满仍不能回校学习者,应根据请假总时长,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续假手续并附有关书面材料,否则按《北京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处理。 2、本科生请销假规定:请假须提交申请,3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仍走线下纸质申请流程,申请表模板见附件2);3-7天由学部在系统审核;一周以上至一个月由本科生工作处在系统审核。每学期请假最多为一个月,累计超一个月者应办理休学。 3、原《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请假申请表》自2018年1月1日正式停用,《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请假条(班主任审核)》也可前往本科生工作处官方主页下载。 4、如登录学生管理系统后,遇到系统使用问题,请联系本科生工作处,电话58808119(郑老师);如遇到数字京师用户名密码无法登陆,请进入one.bnu.edu.cn并点击忘记密码,自主找回密码,或进入微信门户-信息网络服务-密码重置,自主修改密码,如无法找回请联系信息网络中心,电话58808113。
心理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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