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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执行2025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学生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04-16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25年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有关工作的通知》(留金来管[2025]10号)及有关文件,现启动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学生博士生申请延长俭学街资助期限的相关工作。
一、 申请条件
(1) 原计划2025年7月或2026年1月毕业;
(2) 学习态度认真、表现良好;
(3) 未被派遣国列入2025/2026年度奖学金计划;
(4) 已通过本次奖学金年度评审(另见通知);
(5) 完成学校规定的开题报告并通过中期考核。
注意: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仅可申请延期一次,可延长半年或一年,对已办理过延期的,不再受理申请。
二、 工作流程 1. 学生需在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中午12点之前,按照《关于执行2025-2026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学生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年度评审工作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对于此前未办理校内延长学习期限手续的学生,应填写《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研究生学籍变动表》(附件1)。填写完成后将表格尽快交由导师及培养单位进行审批。如已办理过则无需重复办理。
3. 学生在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之前,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在“博士生延期申请”模块中按要求进行填报,系统操作指南见附加3。
4.《预计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学生名单》(附件2)为有资格申请本次延期的中国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生信息。学生根据自身实际学业情况按需提出申请。
5.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汇总全部申请并统一上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最终审批结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学生及所在培养单位。
注:系统逾期关闭后,将无法再受理任何申报,请同学们务必注意填报时间。
心理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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