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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2023年崇德奖学金评选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5-18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为响应国家急需与社会需求,鼓励心理学专业人才毕业后去往中小学从事基础教育工作,将心理学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从而提高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特设立“崇德奖学金”。现将2023年度评选具体细则公布如下: 一、评选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去往中小学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非定向应届毕业生,本研不限。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支教等活动,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教师教育技能; 3、在校期间没有受到校纪校规处分,无损坏北京师范大学声誉、破坏北师大心理学部形象行为; 4、完成202306批次学位论文答辩(预期可同时获得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并于2023年6月8日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 5、毕业后需从事中小学基础教育工作(申请时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优先考虑到边远贫困地区任教的毕业生。 三、名额和金额 学部共评选出10人,获奖学生每人发放奖学金人民币5000元。 四、评选程序 学部成立崇德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奖学金评选管理工作,评奖程序为:个人申请、班级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获奖人员将在心理学部毕业生毕业典礼上进行公开表彰。 五、申请办法及要求 符合评选条件者均可提交申请,填写《崇德奖学金申请表》(附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于2023年6月8日(周四)上午12点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psyxgb@sina.com。 六、崇德奖学金最终解释权归评审委员会所有。
联 系 人:李老师,58805882,psyxgb@sina.com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 2023年5月18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崇德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2023年崇德奖学金申请学生成果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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