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 ||||||||||||||||||||||
【研】关于评选2022届学术硕博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2-05-07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
根据学校《北京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现开展2022届学术硕博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一、评奖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好中选优的原则,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二、参评范围和名额分配 优秀毕业生的申请对象为我校2022届在规定学制内毕业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市教委要求,留学生、港澳台生、委培生、单位定向生不在评选范围。 专业硕士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另行公布。
三、奖项类别 1.校级优秀毕业生 设北京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最终入选学生奖金金额为学术型硕士生1500元/人,博士生2000元/人。 2.市级优秀毕业生 按照北京市教委通知要求,根据心理学部2022届规定学制内应届毕业生人数分配名额,授予“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由北京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2)努力学习,积极开展科研工作; (3)在校期间曾荣获校级及以上奖励者。 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有不及格科目者不得参加评选。 2.优先推荐条件 (1)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和创业的。 (2)在校期间有过自强自立或身残志坚等突出表现、有过见义勇为或舍己救人等突出事迹,受到表彰和媒体报道的。 (3)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和社会做出过突出贡献的。 3.市级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必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范围内产生。
五、评选程序 1、5月7日-5月12日,个人提交材料阶段。 有意参评的同学请准备以下材料和相关作证材料的电子版,于5月12日20: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心理发至邮箱psyxgb@bnu.edu.cn,国重发至keylab_xg@bnu.edu.cn。请勿发错邮箱,逾期不候。 (1)附件1: 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电子版(其中个人、导师、班主任签名均可需使用电子签名,并单独附导师同意本人申请的邮件/微信截图证明)。 (2)附件2: 科研成果统计表,电子版。 (3)附件3: 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登记表,电子版。 (4)相关作证材料,电子版 以上材料共5份(3份附件、1份导师同意申请截图、相关作证材料),均以“【硕/博】201x级硕/博+学号+姓名+申请表/科研成果表/汇总登记表/同意证明/作证材料”的方式命名,并放进1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命名为“【硕/博】201x级硕/博+学号+姓名”,最终压缩打包发送。 2、5月16日-5月26日,学部评审及公示阶段。 组织学部评议小组评审,确定候选学生名单,并在学部内公示,公示期一周。 3、约5月27日—5月29日,候选学生网上申请及学部线上审核阶段。 候选学生登录学生学生活动管理系统(信息门户-学生活动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并上传证明材料。(申请方法见附件4),学部线上审核,并上报学校。 4、约6月初,学校审核、公示。 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学生申请后,对市、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期一周。 5、提交纸质申请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系统中打印《北京地区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市级)、《北京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校级),签署意见后交由学部、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签章,两种申请表均一式两份。由学部、院系统一将候选人申请表按学生层次和申请级别分类收齐,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16楼南侧210办公室)。 6、学工部将为获奖学生颁发奖金和证书。 毕业前,学工部将审核完毕的申请表发还院系,由院系归纳毕业生档案时,统一归入学生档案。
六、评选说明 1.申请此项荣誉的候选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除取消其评选资格外,还应视情节严肃处理; 2.对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如因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的情况,经党委学生工作部核准后,由院系负责收回其证书和奖金,并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3.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最后评选以北京市通知为准,请各单位对申报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的同学进行排序。
联系人: 心理:刘老师,psyliujiahui@bnu.edu.cn 国重:冯老师,xiaoxia.feng@bnu.edu.cn
心理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5月7 日 【研】关于评选2022届学术硕博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通知.pdf
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