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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心理学院2015年度本科生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时间安排
发布时间:2016-03-08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为保证本科生科研项目实施效果,促进本科科研项目的成果总结,我院根据学校要求对本科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院系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项检查范围
  2015年度批准立项的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国家级、市级、校级、院级)。
  二、中期检查时间安排
  1. 2015年12月9日—3月9日:提交中期检查相关材料。
  项目组认真撰写项目中期检查相关材料,撰写完成后提交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应对项目组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阅;国家级、市级、院级项目组负责人于3月9日18:00前将指导教师审阅过的所有中期检查材料提交至卢岚仪处,校级项目负责人于3月9日18:00前将指导老师审阅过的所有中期检查材料提交至傅雪薇处。对于不能按时提交中期检查材料或者中期检查材料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项目组,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参加中期检查评审资格,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做出处罚。

  2. 2016年3月14日:项目组中期检查答辩。
  (1)答辩时间:2016年3月14日上午8:30——11:00
  答辩地点:【国家级和市级】:后主楼1420
  【校级】:后主楼1318
  (2)各项目组向学院负责本科科研项目评审的专家组报告项目完成情况,准备PPT 并指定一人做5-10分钟的报告。
  (3)每个项目参加答辩的学生人数不少于2人,其中必须安排1人记录专家评审意见。每一项目答辩的陈述时间不少于5分钟,专家提问不少于5分钟。
  (4)学院将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评选优秀项目。

  3.2016年3月18日:学院整理各项目组中期检查相关材料,在项目进展报告上填写院系评审意见,将项目中期检查的相关材料电子版提交教务处,纸质版院系存档。
  4. 2016年3月18-日—3月31日:教务处整理材料,学校邀请专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撤销其继续实施资格,并追回项目经费。
  三、学生提交材料
  各项目组请于3月9日18:00前提交各项目中期检查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国家级和市级项目组将纸质版提交至卢岚仪处,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benjizhongqi1@163.com,校级项目组将纸质版提交至傅雪薇处,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benjizhongqi@163.com,电子版压缩打包材料命名为“国创/市创/校级/院级+姓名+项目名称”,各项材料提交要求和教务处规定一致,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1)项目中期进展报告电子版;
  (2)项目中期学术报告或创业进展报告电子版;
  (3)反映项目进展的其他材料电子版。
  各项提交材料具体要求参看http://jwc.bnu.edu.cn/sjjx/bkskyjj/119307.htm(请各位同学认真研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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