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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关于2015-2016学年度优秀团支部、优秀个人、单项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6-11-16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
心理学院各团支部:
2015-2016学年度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优秀团支部、优秀个人、单项奖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优秀团支部评选 (一)优秀团支部的参评条件: 1.团支部班子健全,团支委职责分明,业务熟练;全学年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平时工作记录详尽、完好;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健全; 2.思想建设成效好,能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学习任务,能联系实际,经常组织热点讨论和理论学习;团支部活动积极发挥思想引导作用,有特色、有实效,出勤率达90%以上; 3.支部组织生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较好的思想性、启发性、创新性,团员积极参与,活动质量高; 4.抓优良校风、班风、学风及文明宿舍建设,措施得力,有实效; 5.支部能按时交纳团费,能全面掌握团员的情况,解决同学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6. 突出共青团特色,践行共青团使命,区别于班级建设。 (二)评选名额 心理学院共评选4个优秀二等团支部。 (三)评选安排 心理学院2015-2016学年度的本科生团支部(2013-2015级)均需参加团支部答辩,并进行优秀团支部评选;各研究生团支部申请即可参评。 时间:2016年11月18日(周五)下午13:30-14:30 地点:后主楼1318 候场:答辩人需要在13:15前到达会场完成签到,提交材料。 材料:各团支部提交团支部总结3份(正反面打印)。 心理学院本科各团支部进行2015-2016学年度团支部工作总结报告,每个团支部报告时间5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答辩顺序: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一)参加心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我校在籍注册中国籍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3、遵纪守法,该学年度未受过处分; 4、学习努力,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5、生活简朴,作风优良。 6、2015-2016学年内,在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学生组织或其他学生社团中参加社会工作并担任一定职务(团支部委员及以上;班委会委员及以上;分团委部长及以上(含副部);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含副部);注册学生团体副社长及以上)满一学年及以上;本科生本院学生团体中服务2年及以上者优先; 7、积极完成所在组织交给的任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并富有创新精神; 8、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获得当年京师奖学金(包括荣誉奖学金)或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 9、密切联系群众,品德高尚,在学生中起表率作用。 10、 本年度已获得该荣誉的(本科生工作处和研究生工作处下发的)将不予考虑。 (二)评选名额 心理学院共有8名优秀学生干部 (三)评选流程 1. 申请报名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候选人填写链接报名https://jinshuju.net/f/xfuj2R ,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7日下午3点即15:00,逾期不候。 2.初审 我们会对报名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核和筛选,并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拉到答辩微信群予以通知答辩顺序。 3.现场答辩 时间:2016年11月18日(周五)15:00-17:00 地点:后主楼1318 候场时间:请候选人14:30前从近电梯的门悄声进入后主楼1318候场。 答辩形式:以PPT的形式汇报2015-2016学年度所做的学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做工作的目标、措施和效果,每人限时3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 候选人需准备:个人简历5份 三、优秀团员、社会工作单项奖的评选 (一)参评条件 参加优秀团员评选,参评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我校在籍注册中国籍学生; 2、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3、 遵纪守法,该学年度未受过处分; 4、 学习努力,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5、 生活简朴,作风优良。 6、团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团员; 7、严格遵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8、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原则上应获得当年京师奖学金(包括荣誉奖学金)或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 9、对于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术科技、文体活动并做出过突出贡献的团员,第3款之规定经特批程序可获适当放宽。 申请社会工作奖学金的,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我校在籍注册的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3、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该学年度未受过任何处分; 4、学习努力,原则上该学年度没有不及格现象。 5、在中央、北京市、校、院系团组织、学生会组织、党支部和学生社团参加社会工作并满一学年; 6、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工作踏实,富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 7、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专业学习成绩全部合格,年终综合测评达到合格以上。 (二)参评名额 优秀团员32人,社会工作单项奖20人 (三)评选办法 各团支部在团支书的组织下填报申请表(详见附件),并以团支部为单位提交申请表的纸质版和汇总表电子版,不接受个人上交,逾期不候。 提交方式:纸质版提交到史佳鑫老师信箱(后主楼14层中间信箱墙最下面一排中间位置);电子版提交到bnupsyftw@126.com。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0日(周日)中午12点前。12点后汇总整理,逾期不候。 四、工作要求 要求各团支部的新、老团支书均需参加优秀团支部答辩环节,出席情况将作为参考分纳入最终评选结果,并要求各团支部对优秀学生干部进行评分。 要求各级学生组织的现任干部(各班班委,各团支部支委,分团委、研究生会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等)参加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会,做到以评促建,学习优秀经验,指导未来工作,出席情况将作为本学年社会工作单项奖和优秀团员的评选参考。
联系人:史佳鑫
心理学院分团委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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