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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关于2015-2016学年度优秀团支部、优秀个人、单项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6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心理学院各团支部:

2015-2016学年度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优秀团支部、优秀个人、单项奖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优秀团支部评选

(一)优秀团支部的参评条件:

1.团支部班子健全,团支委职责分明,业务熟练;全学年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平时工作记录详尽、完好;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健全;

2.思想建设成效好,能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学习任务,能联系实际,经常组织热点讨论和理论学习;团支部活动积极发挥思想引导作用,有特色、有实效,出勤率达90%以上;

3.支部组织生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较好的思想性、启发性、创新性,团员积极参与,活动质量高;

4.抓优良校风、班风、学风及文明宿舍建设,措施得力,有实效;

5.支部能按时交纳团费,能全面掌握团员的情况,解决同学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6. 突出共青团特色,践行共青团使命,区别于班级建设。

(二)评选名额

  心理学院共评选4个优秀二等团支部。

(三)评选安排

         心理学院2015-2016学年度的本科生团支部(2013-2015级)均需参加团支部答辩,并进行优秀团支部评选;各研究生团支部申请即可参评。

时间:20161118日(周五)下午13:30-14:30

         地点:后主楼1318

         候场:答辩人需要在13:15前到达会场完成签到,提交材料。

       材料:各团支部提交团支部总结3份(正反面打印)。

         心理学院本科各团支部进行2015-2016学年度团支部工作总结报告,每个团支部报告时间5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答辩顺序:

顺序

团支部

1

2014级第2团支部

2

2013级第1团支部

3

2013级第2团支部

4

2013级第3团支部

5

2014级第1团支部

6

2014级第3团支部

7

2015级第1团支部

8

2015级第2团支部

9

2015级第3团支部

10

研究生团支部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一)参加心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我校在籍注册中国籍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3、遵纪守法,该学年度未受过处分;

4、学习努力,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5、生活简朴,作风优良。

6、2015-2016学年内,在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学生组织或其他学生社团中参加社会工作并担任一定职务(团支部委员及以上;班委会委员及以上;分团委部长及以上(含副部);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含副部);注册学生团体副社长及以上)满一学年及以上;本科生本院学生团体中服务2年及以上者优先;

7、积极完成所在组织交给的任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并富有创新精神;

8、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获得当年京师奖学金(包括荣誉奖学金)或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

9、密切联系群众,品德高尚,在学生中起表率作用。

10、     本年度已获得该荣誉的(本科生工作处和研究生工作处下发的)将不予考虑。

(二)评选名额

心理学院共有8名优秀学生干部

(三)评选流程

1. 申请报名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候选人填写链接报名https://jinshuju.net/f/xfuj2R ,截止时间为20161117日下午3点即15:00,逾期不候。

2.初审

       我们会对报名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核和筛选,并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拉到答辩微信群予以通知答辩顺序。

3.现场答辩

       时间:20161118日(周五)15:00-17:00

       地点:后主楼1318

       候场时间:请候选人14:30前从近电梯的门悄声进入后主楼1318候场

答辩形式:以PPT的形式汇报2015-2016学年度所做的学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做工作的目标、措施和效果,每人限时3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

候选人需准备:个人简历5

三、优秀团员、社会工作单项奖的评选

(一)参评条件

参加优秀团员评选,参评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我校在籍注册中国籍学生;

2、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3、 遵纪守法,该学年度未受过处分;

4、 学习努力,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5、 生活简朴,作风优良。

6、团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团员;

7、严格遵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8、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原则上应获得当年京师奖学金(包括荣誉奖学金)或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

9、对于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术科技、文体活动并做出过突出贡献的团员,第3款之规定经特批程序可获适当放宽。

申请社会工作奖学金的,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我校在籍注册的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3、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该学年度未受过任何处分;

4、学习努力,原则上该学年度没有不及格现象。

5、在中央、北京市、校、院系团组织、学生会组织、党支部和学生社团参加社会工作并满一学年;

6、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工作踏实,富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

7、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专业学习成绩全部合格,年终综合测评达到合格以上。

(二)参评名额

优秀团员32人,社会工作单项奖20

(三)评选办法

      各团支部在团支书的组织下填报申请表(详见附件),并以团支部为单位提交申请表的纸质版汇总表电子版不接受个人上交,逾期不候。

提交方式:纸质版提交到史佳鑫老师信箱(后主楼14层中间信箱墙最下面一排中间位置);电子版提交到bnupsyftw@126.com提交截止时间:20161120日(周日)中午12点前。12点后汇总整理,逾期不候。

四、工作要求

要求各团支部的新、老团支书均需参加优秀团支部答辩环节,出席情况将作为参考分纳入最终评选结果,并要求各团支部对优秀学生干部进行评分。

要求各级学生组织的现任干部(各班班委,各团支部支委,分团委、研究生会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等)参加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会,做到以评促建,学习优秀经验,指导未来工作,出席情况将作为本学年社会工作单项奖和优秀团员的评选参考。

 

联系人:史佳鑫

联系方式:bnupsyshijiaxin@126.com

 

 

心理学院分团委

2016年1116

 

 

 

附件下载:

优秀团支部、优秀个人、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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