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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心理学部2023-2024学年优秀干事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4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在2023-2024学年中,心理学部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干事积极投身学部团学工作,服务广大同学,为学部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学部团委决定,对学部团委以及学生会各部门中、工作实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的优秀干事进行评选和表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道德风尚,在所在学生团体中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遵守相关的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学生手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组织学生干事管理条例。

3、在所在部门工作满学年,工作期间积极组织和参加学生团体及学校举办的各种活动,作为团体内活动工作人员执行部门任务不少于三次,能在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和表现出良好的服务意识。

4、工作上有较强的执行力,能够严格执行分工,积极主动承担任务并能够按时高质量完成。

5、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能够立足本职,善始善终,不计较个人得失,团结同学,积极主动的带领其他同事按时完成任务。

6、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创新意识,敢于提出有利于组织长足发展的新见解,并能够主动的落实好工作。对于本团体和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被采纳者,可优先考虑。

7、自2021年起(即从2020级本科生开始),心理学部团委学生会各部门优秀干事参评者须在“心火相传”初级团校结业(结业名单见附件1&2)


二、评选制度:

该奖项由学生团体部门内部自行组织评选,各部门负责人需根据以上标准对团体内部所有干事进行打分,完成学生团体干事评分表(附件4),评分达85分以上且已于初级团校毕业的干事方可参评优秀干事。

优秀干事名额按照各部门干事总人数确定,具体如下:

部门干事人数

优秀干事名额

1-5

1

6-10

2

11及以上

3


三、评选标准

评选要点参考

具体评分项

分值

思想道德表现

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道德风尚,在学生团体中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自觉遵守相关的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学生手册》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0

工作能力表现

工作能力强,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能够按时并且高质量地完成规定的任务加1分;积极主动承担任务加3分;工作时大胆创新能够为部门建设或者针对某项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加5分;积极与部门其他同事交流合作,不计得失,协助他人完成工作者加5分。

40

活动参与情况

积极参加学生团体以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一次计2分,作为工作人员参加计5分。

40


四、评选奖励:

1. 优秀干事在学年末社会工作综测加分上多加5分。

2. 在学生团体全员大会上授予优秀干事荣誉证书。


五、材料提交

各部门优秀干事需完成“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学生团体优秀个人奖项申请表”(附件3),部门负责人收齐申请表后,连同学生团体干事评分表(附件4),和该学生参与部门活动图片及其他工作成果打包发送至组织部邮箱:psyzuzhibu@163.com。压缩包文件名及邮件主题均为【学生团体名+优秀干事评选材料】,截止时间615号。


附件:心理学部2023-2024学年优秀干事评选附件材料


心理学部团委组织部

202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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