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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心理学部2023-2024学年优秀干事评选通知 | ||||||||||||||||||||
发布时间:2024-06-04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
在2023-2024学年中,心理学部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干事积极投身学部团学工作,服务广大同学,为学部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学部团委决定,对学部团委以及学生会各部门中、工作实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的优秀干事进行评选和表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道德风尚,在所在学生团体中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遵守相关的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学生手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组织学生干事管理条例。 3、在所在部门工作满一学年,工作期间积极组织和参加学生团体及学校举办的各种活动,作为团体内活动工作人员执行部门任务不少于三次,能在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和表现出良好的服务意识。 4、工作上有较强的执行力,能够严格执行分工,积极主动承担任务并能够按时高质量完成。 5、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能够立足本职,善始善终,不计较个人得失,团结同学,积极主动的带领其他同事按时完成任务。 6、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创新意识,敢于提出有利于组织长足发展的新见解,并能够主动的落实好工作。对于本团体和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被采纳者,可优先考虑。 7、自2021年起(即从2020级本科生开始),心理学部团委学生会各部门优秀干事参评者须在“心火相传”初级团校结业(结业名单见附件1&2)
二、评选制度: 该奖项由学生团体部门内部自行组织评选,各部门负责人需根据以上标准对团体内部所有干事进行打分,完成学生团体干事评分表(附件4),评分达85分以上且已于初级团校毕业的干事方可参评优秀干事。 优秀干事名额按照各部门干事总人数确定,具体如下:
三、评选标准
四、评选奖励: 1. 优秀干事在学年末社会工作综测加分上多加5分。 2. 在学生团体全员大会上授予优秀干事荣誉证书。
五、材料提交 各部门优秀干事需完成“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学生团体优秀个人奖项申请表”(附件3),部门负责人收齐申请表后,连同学生团体干事评分表(附件4),和该学生参与部门活动图片及其他工作成果打包发送至组织部邮箱:psyzuzhibu@163.com。压缩包文件名及邮件主题均为【学生团体名+优秀干事评选材料】,截止时间6月15号。
心理学部团委组织部 2024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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