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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关于开展2017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9-25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心理学部全体本科生: 现开展201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请院系认真组织,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具体事宜如下: 一、组织评选的项目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二、各项目名额 请参见《201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其他相关规定及办法请参照分配表上的说明及学生手册。 三、各类奖项上交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 1、上交时间:2017年9月30日(周六)上午11点前 2、上交材料:纸质版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上交方式:交至学部学工办(后主楼1430)李老师处(个人上交) 4、重要说明: (1)国家奖学金的评选以上学年成绩为准,转院系学生在上一学年所在院系评选。参评学生基数已分类计算。 (2)2014级、2015级、2016级按照年级人数各推荐4名、4名、5名同学参加学部组织的差额面试,面试时间2017年10月9日中午12:00,面试地点为后主楼1316西。 (3)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填写须知: A、“学习情况”中总人数的范围由班主任规定; B、成绩排名必须填写正确、完整; C、主要奖项必须写明获奖时间、奖励名称和颁奖单位; D、申请理由从思想品德、日常表现、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和科研创新等几方面总结。 E、班主任推荐意见要满100字,院系意见不能只写“同意”二字。 (4)上交申请表同时,可另附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论文证明等。 (5)申请表仅限1张A4纸(可正反面打印)。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1、上交时间:2017年9月30日(周五)上午11点前 2、上交材料:纸质版申请表、电子版汇总表(见附件3,班长统一填写)3、上交方式:纸质版材料按奖项分类整理后,班长统一交至学工办(后主楼1430)李老师处(不接受个人上交!);电子版汇总表班长填写完整,确认无误后,发至psyxgb@sina.com。 4、重要说明: (1)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只需要提交申请表,每份表格仅限1张A4纸打印; (2)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经过学校认定为普困生或特困生,未经认定不得参评。2017级新生在评选国家助学金时可班主任课参考迎新系统中的初步认定结果。 (3)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以上学年成绩为准,转院系学生在上一学年所在院系评选。参评学生基数已分类计算。 (4)各班经过贫困生认定且获得励志奖学金的同学每人按2000元档给予国家助学金(需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未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且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特困学生(14级-16级),每人获得3000元国家助学金;未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且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普困学生(14级-16级),每人获得2000元国家助学金。 (4)剩下70000元,全部给予2017级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7级新生在评选国家助学金时班主任可参考迎新系统中的初步认定结果。申请学生需要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四、其他说明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2、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会在学部公告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国家助学金项目会以适当形式在班级学生范围内征求意见,公示如有异议及时向学部上报、调整。
联系人:李昕益 联系电话:58802524
心理学部学工办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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