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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MAP研究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7-21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各位同学: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注册工作的要求,考虑到应用心理专业学生的课程安排,为尽量方便大家,MAP将利用集中上课的期间为大家安排注册,现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8月26~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017年9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地点:后主楼1428室 联系人:彭老师,58804140 注册对象:2014~2016级MAP研究生
二、注册办法 1. 研究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校园卡、研究生证到规定地点注册,不得代办。若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注册的,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请假规定》(见《研究生手册》)执行。 2. 研究生按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后,才能办理注册手续。缴费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8月25日(请见《关于网上支付2017-2018学年学宿费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1. 未按时注册研究生的处理方法: (1)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获得批准的,准予暂缓注册,实际到校后到后主楼1428补注册手续。 (2)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两周内到校的,按违反学校纪律处理。 (3)无故逾期两周(含)不注册的,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2. 请假流程: 凡是不能按时报到注册的学生,需在学校通知的注册时间9月2日前提出请假申请。提交纸质“心理学部MAP·报到请假申请”(见附件)至后主楼1428,彭老师,或发送电子申请单至mapbnu@bnu.edu.cn,请假时间以发送时间为准。 3. 报到注册系统中显示欠费者需到财经处补交学费,并持学费收据到研究生院变更交费状态后,方能回院系进行注册。
心理学部MAP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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