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
| 【通知】关于执行2026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学生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6-04-17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26年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有关工作的通知》(留金来管〔2026〕3号)及有关文件,现启动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学生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的相关工作。 一、申请条件 1.原计划2026年7月或2027年1月毕业; 2.学习态度认真、表现良好; 3.未被派遣国列入2026/2027年度奖学金计划; 4.已通过本次奖学金年度评审(另见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审通知); 5.完成学校规定的开题报告并通过中期考核。 注意: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仅可申请延期一次奖学金,可延长半年或一年,对已办理过延期的,不再受理申请。 二、工作流程 1.学生需于2026年4月21日下午16点前按时完成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并提交相关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详见《关于执行2026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学生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 2.学生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国际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附件1)并注明延长期限时间,例如2027年1月或2027年7月。导师、所在培养单位、教务部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批。 3.学生在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之前,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下文简称“系统”)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进行线上延期申请填报。 4.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汇总全部申请并统一上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最终审批结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学生及所在培养单位。 联系人:李老师 psyxgb@sina.com 心理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4.17 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