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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硕】关于启动2018年秋季学期“永平自立贷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5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心理学部学生:

根据“永平自立贷学金”工作的安排,现启动2018年秋季学期的申请工作,请仔细阅读《永平自立贷学金实施细则及贷款须知》(见附件1),确保了解贷学金相关事项后再进行申请。

 

具体安排如下:

一、贷学金简介

为助力北师大学子成长成才,知名企业家段永平先生和夫人刘昕女士捐资1000万元人民币在北师大设立“永平自立贷学金”。这是一种以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诚信观和发展观为目标,以“自立、自强、诚信、发展”为理念的新型助学模式。

1、每年有两次申请机会(每人在校期间最多可申请两次);

2、每次可申请5000元或10000元;

3、本科生还款期限为离校后的10年,研究生还款期限为离校后的8年;

4、还款利率为贷款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

二、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一至四年级,硕士生一、二年级(不含单证硕士);

2、遵纪守法,无处分,诚实守信、勤奋努力;

3、本科一年级无成绩要求,其余需学业排名列全班前2/3,不及格课程不超过1门。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北京师范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签字盖章需清晰完整。

2、提交材料要求:

1)《北京师范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

2)《法定监护人确认书》(见附件3),手写签字;一式三份。

3)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若提供其他亲属身份证复印件,请另附说明,需亲属及申请人签字)

请将申请材料按以上顺序分别装订成三套提交。

3、申请人材料请于1029日上午10点前交至心理学部学工办(后主楼1430办公室)李老师处。    

4、审核通过的将签订《永平自立贷学金使用协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相关实施细则及贷款须知参见附件1,申请材料见附件2、附件3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58802524

 

心理学部学工办

20181025

 

 

附件下载:

附件1-永平自立贷学金实施细则及还款须知.zip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永平自立贷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3-法定监护人(贷学金担保人)确认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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