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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评选第二十七届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6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营造优良育人环境,激发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热情,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全体学生中树立优秀学生标兵,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特设立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奖学金,现启动第二十七届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方式

(一)学部推荐

拟通过学部推荐方式参评十佳大学生的同学,请本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推荐表》(见附件1),附成绩单及个人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于10月19日(下周一)上午10: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心理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后主楼143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psyxgb@sina.com,学部学生工作小组综合评审后,推荐1名参评候选人到学校。

(二)学生自荐

学生本人自行在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校团委网站下载并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自荐表》(见附件2),经10名以上同学附议后,附成绩单及个人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北京校区自荐材料须于10月20日17:00前报送校学生会(学16楼南侧一层109办公室)。

二、评选程序

(一)初评

校学生会、珠海校区学生会分别组织自荐学生开展初评,产生候选人12名(北京校区产生10名,珠海校区产生2名),连同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相关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参加复评。

(二)复评

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教务部(研究生院)、科研院、教育基金会等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复评小组,通过查阅材料、听取陈述、现场答辩、评议讨论等环节,投票选出20名正式候选人参加终评,正式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并开展宣传展示。

(三)终评

由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评定小组,在听取20名正式候选人的个人陈述和公开答辩后,进行综合评定,现场公布获奖名单。

联系人:李老师,58805882

心理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15日

附件下载:

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推荐表

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自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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