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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 |||||||||||||||||||||||||||||||||||||||||||||||||||||||||||||||||||||||||||||||||||||
发布时间:2024-03-19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
北京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一、复试时间 复试校区: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校区 报到时间:2024年3月26日上午8:30-10:00 情况说明会:2024年3月26日上午10:00-11:00 报到地点:北师大艺术楼201教室
二、复试准备 1.考生须在3月25日中午12:00前,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招生管理系统”缴纳复试费100元,网址https://yz2024.bnu.edu.cn/page/sf/fsjs_index。缴费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2.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 已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及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①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红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③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还需提供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5)个人简历、个人陈述(不超过两页)。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重要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以及其它证明考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的材料复印件一份。 三、招生计划
注: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四、复试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
复试满分值为500分,300分(不含)以下为不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为复试不合格。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分。 五、录取办法 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和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按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心理学专业,01基础心理学与认知神经科学、02发展心理学、03人格与社会心理学、04心理统计与测量学、05教育与学校心理学、06管理心理学、07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七个方向一起排序;09基础心理学与认知神经科学(珠海)方向单独排序,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由于心理学专业09基础心理学与认知神经科学(珠海)方向上线人数不足,所有获得心理学专业复试资格的考生可在一志愿面试结束后,于3月28日上午12:00前,向心理学部递交二次意向方向申请表(亲笔签字),提交方式为:请将本人亲笔签字的申请表交到后主楼1404。每位考生只能申请1个二次意向方向。学部审核通过后,按照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相关方向剩余计划,根据二次意向考生总成绩单独排序录取,其中二次意向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一志愿复试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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