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通知】关于推荐心理学部研究生参加2018暑期赴捷克出境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7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心理学部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发[2016]31号文件精神,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号召,引导研究生树立“四个正确认识”,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研究生工作处特组织优秀研究生赴捷克布拉格查理大学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境交流培训,深入了解“一带一路”倡议在捷克的实施情况,开展中捷文化交流,讲好中国故事,传递中国声音。根据学校《关于推荐研究生参加2018暑期赴捷克出境交流项目的通知》,现面向学部研究生招募队员,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时间:2018715-728日(暂定)

地点:捷克布拉格查理大学

人数:20人(各院系最多可推荐2名研究生)

项目内容:名师授课、使馆及议会参观、企业参访、历史文化访问、文化艺术交流、专题调研

二、申请对象

研究生期间曾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或通鼎奖学金的研究生,或研究生党员骨干。

三、经费分担

学校支持往返机票和培训费用,个人承担生活费用等。

个人承担费用:约10000元人民币,主要包括食宿、交通等费用。

注:实际费用可能略低于该金额,具体费用额度以正式协议为准。

四、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道德素质较高;

2、身体健康;

3、学习成绩优异,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五、推荐和申报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研究生请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相关附件,并于5月18日(本周五)上午900点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以“研究生捷克项目+班级+姓名”为邮件标题,发送至psyxgb@bnu.edu.cn,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送至后主楼1430办公室。

申请材料含:

1、《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骨干出境交流申请表》,需经导师签字。

  2、《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骨干出境交流家长同意函》,需经家长签字确认后方有效。

3、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扫描)件,如有签证记录者请将相应签证页复印(扫描)件一并附上。

报名者必须征得家长及导师的同意;如入选本项目且家境贫困的学生,可向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境外交流方面的相关奖助学金;通过审核者,不得随意退出该项目,由于个人原因(包括身体健康原因)退出项目者,需个人承担项目手续办理过程中已经垫付的所有费用。

六、选拔流程

学部向研究生工作处推荐研究生,研究生工作处将通过初筛、面试两个环节最终确定出境交流人员名单,具体选拔流程:

1、初筛:材料收齐后,审核报名者资格;

2、面试:考察报名者英语水平和综合能力,时间另行通知;

3、确定名单:按照面试结果确定最终名单。

 

联系人:周志荣,58806563psyxgb@bnu.edu.cn

 

心理学部学生办公室

2018年517

附件1: 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捷克)

附件2: 北京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出境交流家长同意函


上一篇:【转】关于2018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的通知

下一篇:【通知】应用实验心理北京市重点实验室2018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