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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关于2016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工作总结和考核评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9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各位2016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同学: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勤工助学学生在实践锻炼中成长成才,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特在全校开展2016年秋季学期(下简称“本学期”)勤工助学总结和考核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考核和评优范围

1.        考核范围:全体在本学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学生,如不参加考核将取消下学期勤工助学资格。

2.        评优范围:依据学生实际工作表现,心理学院在本学期全体勤工助学学生中推荐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10人:

1)本学期内持续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不少于3个月。

2 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能够按照要求做好本职工作,遵守工作纪律,无无故缺勤记录,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在勤工助学学生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受到设岗教师和设岗部门的充分肯定。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生活俭朴,自立自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每名获得勤工助学优秀个人的同学需提交工作案例或工作感想一篇,优秀个人12.20上午单独通知。

、评选程序和材料要求

1.        《北京师范大学勤工助学考核表》(附件1):纸质版-——所有勤工助学学生本人填写;设岗教师打分、评价,推荐优秀个人。

2.        优秀个人工作案例和工作感想: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工作单位+在读院系+姓名

以上材料纸质版于20161221日(星期三)11:00前交后主楼1433李老师处,同时电子版发至邮箱psyxgb@sina.com,过期不交视为放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核实后,为勤工助学优秀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58802524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工作考核表.docx

 

心理学院学工办

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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