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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励耘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6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各学部、院系:

励耘奖学金是启功先生为弘扬陈垣老校长热爱祖国、励精图治、勤奋耕耘的精神,鼓励青年教师和学生继承和发扬我校的优良传统和学风,为繁荣教育事业努力工作、勤奋学习所设。励耘奖学金自1992年设立至今,表彰了一大批在教学、科研和学习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青年教师、研究生和本科生。

现将第十三届励耘奖学金评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奖励办法

1.评选奖项

励耘优秀学生奖,含:

励耘优秀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奖

励耘优秀本科生奖

励耘优秀免费师范生奖

2.奖励办法

学生奖项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

二、评奖范围

研究生和本科生

三、参评条件和标准

按照《第十三届励耘奖学助学基金优秀青年教师奖、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办法》、《第十三届励耘奖学助学基金优秀学生奖评选办法》进行评审。

四、评审办法

         1. 组织领导

校学术委员会、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及相关职能部处共同组成学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评委会”)负责励耘奖学助学基金评审工作,其中校学术委员会与教务处、人事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负责评审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术成果奖;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与本科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教务处、研究生院、校团委负责评审优秀免费师范生、本科生、研究生奖。校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组,由相关职能部处负责同志组成,协助校评委会进行评审材料的收集和审核工作。

学部、各院系所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推荐工作。

2. 评审程序

(1)申请人填写《励耘奖学助学基金申报表》后,报学部、各院系所评审委员会。

(2)学部、各院系所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

学部、各院系参评优秀青年教师奖、优秀文科学术成果奖、优秀理科学术成果奖、优秀本科生奖、优秀研究生奖和优秀免费师范生奖的候选人不得超过2位。

(3)校评审工作组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校评委会召开会议进行评审。

五、具体日程安排

    1.研究生:20161117将推荐材料及《申报表》一式三份交心理学院后主楼1428办公室。电话58805260

 本科生:2016年11月21日前将推荐材料及《申报表》一式三份交心理学院后主楼1433办公室。电话58802365

    2. 2016年11月25日前 分别报校评审工作组。
    3. 2016年 12 月下旬公布获奖名单


  附件1:第十三届励耘奖学助学基金评奖 办法

  附件2:第十三届励耘奖学助学基金评奖名额

  附件3:励耘奖学助学基金优秀学生奖申报表

心理学院学工办

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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