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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关于评选春华秋实西部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7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14、15级本科生:
  为帮助北师大西部家庭经济困难学子成长成才,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展开春华秋实西部助学金的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的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科大一、大二学生(非免费师范生);
  2、来自西部地区优先且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3、以下条件符合其一即可:
  (1)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学生家庭主要成员或本人有一人或以上长期患病并仍在接受治疗,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经济来源,且近期有大额医疗费用支出证明;
  (3)学生家庭主要成员或本人有一人或以上身患残疾,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证,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经济来源;
  (4)家庭有两名或以上学生就读于高中或以上年级,且无固定经济来源;
  (5)单亲家庭或孤儿,且监护人无固定经济来源。
二、资助金额与人数
  全校共资助4人,每人3000元。学院学工办将在提交申请的学生中,推荐1名同学参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各院系推荐的基础上初评出6名同学,提交基金会,最终由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确定4名受助者。
  此助学金为一年一审,一年以后,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再次申请。
三、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和模板查看附件3)
  1、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春华秋实2016西部助学申请表(一和二)(附件1,双面打印,全手写,具体要求见附件2的填写说明)
  2、身份证明:
  •年满18周岁: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未满18周岁:户口簿首页+户口簿本人所在页复印件;
  •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每张)请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注明:本复印件仅用于**年“春华秋实”西部助学项目申请,他用无效。
  注意不要遮挡身份证号码、地址、姓名、照片等有效信息。
  3、学籍证明:须盖有学校或学院的有效公章,如提供学生证复印件需要有相关注册信息记录。(模板见附件3)
  4、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学校,贴在申请表(二)的贴照片处)。
  5、贫困证明:不需要回家开具证明,统一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盖章。

四、资助条款
  申请助学金并且获得批准的申请人,视为接受以下条款:
  (1)申请人保证,为了申请资助款而向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提交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准确。并保证资助款只用于规定的资助范围内(学费、杂费、生活费等)。
  (2)如有弄虚作假、伪造、隐瞒、挪用资助款等行为,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可采取暂缓拨款或终止拨款、撤销该资助项目、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款项、追偿损失等措施。
  (3)在2016年10月15日前提交资助金额使用发票或学校财务证明(即学费收据)。如无法在此日期前提供,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告之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并尽快提供发票或财务证明。
  (4)一学年的两学期结束时及时反馈学习总结和学习成绩;如联系电话变更,必须及时告知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
  (5)自愿成为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的志愿者,根据需要参加公益活动。
  (6)除了资助款,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无义务另行提供任何其他资助。
  注: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如申请人一年中的配合程度、在校的成绩等)综合考虑是否在下一年度继续批准申请人的再次申请。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6月8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学工办(后主楼1433办公室),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照鹏
  联系电话:58802365
  邮箱:psybksw@163.com

  
心理学院学工办
  2016年6月6日

  
附件下载:
  • 关于春华秋实西部助学金的申请通知.docx
  • 附件1c1,c2新生版-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春华秋实2016西部助学申请表(一,二)pdf版.zip
  • 附件2d1,d2新生版-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春华秋实2016西部助学申请表填写说明(一,二)pdf版.zip
  • 附件3 申请资料上交须知(新生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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