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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关于开展心理学部“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团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7-04-11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
心理学部各团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共青团改革,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在全团集中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和校团委《关于开展北京师范大学 “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心理学部分团委决定在全部范围内开展“学习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主要要求团员或团支部做到“六个一,”具体内容如下: 一、写一篇学习心得 团员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团章、团史和团内相关文件,及时关注中国青年网、“青年之声”专题网页,关注团中央、团市委、校团委官方微信平台。团员在学习基础上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以适当形式在支部与院系平台上分享。在每次团课结束后,参与团课的同学需写一篇学习心得,交于该支部书记。 建议支部可将学习心得命题定为“我的青春我的梦——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学期中,每个支部在心得中挑选5篇优秀文章,于5月10日17:00前打包命名“团支部名称+学习心得”,例:2015级本科第一团支部学习心得。交至邮箱:bnupsyftw@126.com 也鼓励团支书或同学们将其他心得投稿到bnupsyftw@126.com,命名为:姓名+学习心得,分团委将会择优在官网、赛客说进行推送展示。 二、上一堂主题团课 1.依托青年团校三级培训体系,加强初级团校建设,每名团员至少参加一次由基层团委或团支部举办的以“怎样做一名合格团员”为主题的团课。 本学期已经开展的团课四场,本学期分团委还将举行两场场以上团课,各团员可根据自身兴趣、需要和时间自由选择.已签到学生信息稍后会发到团支书的个人邮箱,敬请关注。已开展团课情况如下:
2.集中开展入团仪式:分团委将于五四前后组织团员重温入团誓词,将会组织各团支部遴选部分团员代表入场,还请关注后续通知。 三、发一条每周消息 发挥团支部引领作用,早了解、深关注。各团支部在各支部内每周推送一条围绕主题的相关信息。低年级(本科一二年级、研究生一年级)着重推送心理学应用政策、关于行业特征介绍、行业故事等相关信息,高年级(本科三四年级、研究生二三年级)着眼于实习动态、面试经验、招聘信息等内容的推送。 团支部每周一条消息要求于每周周日17:00之前,内容发至邮箱:xinlizhaopin@126.com. 四、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前, 团员要认真学习2013年5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青年提出的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五个方面的重要要求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人数较多的团支部可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流程是:团员逐个围绕是否带头坚定理想信念、是否带头练就过硬本领、是否带头勇于创新创造、是否带头矢志艰苦奋斗、是否带头锤炼高尚品格五个方面的表现发言,实事求是进行自我评价,开展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措施;团支部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团干部还要检查自身在密切联系青年方面的情况。对于评议不合格的团员,团支部要对其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帮助。评议结束后,团支部要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形成组织生活会报告报上级团组织存档。 组织生活会结束后,团支部书记需在4月25日前上交组织生活会报告,模板见附件。电子版提交至:bnupsyftw@126.com ,命名为:团支部名称+组织生活会报告,例:2015级第一团支部组织生活会报告。纸质版提交到后主楼14楼中间分团委信箱里。 五、过一个主题团日 以纪念建团95周年为契机,线上线下集中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五四主题团日活动。各团支部(包括以班级、社团、项目、实验室等为建制的各类支部)突出思想引领、发挥专业特色,通过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团日活动。要求主题团日活动要体现共青团的基本要素(团旗、团徽、团歌),有分团委(团总支)委员观摩指导。各团支部可联合举办,比如跨年级、跨班级、跨专业开展。 各团支部在4月20日前向bnupsyftw@126.com提交主题团日的策划、并在4月20日前在张照鹏老师处审批活动经费,并尽快开展,新闻稿和总结要及时发送到bnupsyftw@126.com 。 六、做一次社会实践 大推进全体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把参与志愿服务作为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打出团的旗帜、亮出团员身份。每名团员至少参加一项日常志愿服务或暑期社会实践,鼓励院系团组织依托学科特色建设品牌志愿服务项目和社会实践基地。未参与志愿者注册的团员、未实现团员95%注册为志愿者的基层团组织一律不得参与评优。(8月31日前完成)
同时,对于基层团组织应做好的五项工作,分团委具体安排如下: 进行组织自查整改:分团委将下发组织自查整改表格,请各团支书结合表格内容对本支部进行支部建设专项检查。模板稍后发到邮箱。
如有疑问请联系: 刘夕琳:13261619700 心理学院分团委 2017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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