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2016级本科: 为鼓励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不断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新生奖学金评选方法(试行)》(附件1),现启动2016年本科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及2015年本科新生奖学金复核工作。 一、2016年本科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要求如下: (一)评选对象:2016级依据内地高考成绩录取的新生,且取得我校学籍。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 我校各省录取新生中排名前10%,具有学科特长(非艺体特长)者,可放宽至前15%(见附件2)或学生高考成绩居全省排名前50(参照省招办公布)。 (三)评选日程安排: 1.学生个人申请,填写《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新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同相关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高考成绩全省排名等),于9月22日上午10点前一并交至后主楼1433办公室; 2. 之后,学院和学校均会审核资格,并将结果公示。 二、 2015年本科新生奖学金复核工作要求如下: (一)复核对象:2015年本科新生奖学金获奖者(见附件5)。 (二)复核内容: 1.第一学年专业课程成绩(参照各院系保研计算规则)、排名与排名比例; 2.第一学年是否有违纪处分。
9月23日前,学院将根据上述内容组织复核并公示结果(公示期3天)。 联系人:张照鹏 电话:58802365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
附件: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新生奖学金评选方法(试行).doc 附件2:2016年北京师范大学新生分数排位参考.xlsx 附件3:2016年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新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5:2015年北京师范大学新生奖学金获奖名单(按学生第一学年所在专业排序).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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