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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关于2016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5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为了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对台湾、港澳工作的方针,根据教育部文件《关于2016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6]469号),现将我校2016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校2016年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表:


二、评选流程:

1、个人申报: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原则上2016级本科生不参评),申请人成绩至少全部及格,并认真填写《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申请类别不填,个人申请部分不少于1000字的个人情况描述)提交至院系审核。

2、院系审核:院系审核学生的成绩、科研情况、有无违纪情况等,向学校推荐获奖人选。

3、本科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和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组成评审小组,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及获奖等级;最终获奖名单以《北京师范大学2016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为准。

 

三、所有申报学生须于12月19日下午5:00前,将《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学生成绩单等材料交到后主楼1433办公室张照鹏老师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psybksw@163.com,邮件以“姓名+2016年港澳台侨奖学金材料”命名。

 

联系人:张照鹏

电话:58802365

 

 

心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2月15日

 

附件:

附件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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