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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心理学部本科生第二党支部顺利召开四月党日活动 |
发布时间:2025-05-12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2025年4月18日,心理学部本科生第二党支部四月党日活动顺利开展。本次党纪学习教育支部联学活动由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级博士生党支部,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级博士生党支部,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博32党支部,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级博士生1班党支部,以及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本科第二党支部联合开展,活动于教九502举行,主题为“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锻造青年先锋的纪律底色”。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级博士生党支部指导老师王丹出席活动。整场活动分为主题领学、研讨交流、会议总结三个主要环节。通过历史视角、理论视角、实践视角等多个维度研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思想碰撞中深化纪律意识。 活动伊始,指导老师致辞环节由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级博士生党支部书记黄士泽主持。王丹老师向参与此次共建活动的青年党员致以诚挚问候,强调青年党员要深刻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时代价值,于思想和行动层面中树立自律意识,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增强纪律意识。 主题领学环节由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级博士生党支部组织委员刘泽峰主持,共有五位领学人。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本科生第二党支部书记孙梓耀以认知行为疗法(CBT)为理论框架,深入剖析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十余年间党员干部从“被动约束”到“主动自律”的心理转型机制,提出纪律建设本质是一场“认知革命”,需融合个体层面的心理赋能与制度层面的动态调适,以实现作风建设从“不敢腐”到“不想腐”的跃升。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陈静就“当前党中央为什么要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什么是中央八项规定”“什么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如何让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四个问题发表了相关见解,指出“作风建设是一场没有终点的马拉松,唯有抓常、抓细、抓长不懈,方能行稳致远”。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关雅文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践要求”展开报告,她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类型”“性质认定和条款适用问题”“适用对象”“政策界限”“文书表达”五个维度指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新时代作风建设的‘金规铁律’,号召全体党员共同书写党性党风党纪一体推进的新篇章”。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邓时宏从“历史溯源、时代背景、核心内涵、实践要求、重要意义、深远影响”六个方面系统解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调“要厉行勤俭节约、遵守廉洁从政、严格执行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相关规定”。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石卓群系统梳理“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中央八项规定的历史脉络”,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的显著成效”,阐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和目的在于“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抓起,要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研讨交流环节由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级博士生党支部副书记石卓群主持,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各支部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细则、要求、发展脉络、行为实施等维度进行学习,根据具体案例剖析所涉及的内涵实质。本阶段,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刘嘉宁,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胡铭杨,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崔湘乡,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曾进雯和彭德莲作出发言,为支部建设提供了一定的经验启示。第二阶段,各支部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具体规定、指导思想和适用范围展开学习,发表相关见解。本阶段,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杨慧聪,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孔柳淋,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赵博雅,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杨子源作出发言,为各支部全体党员学习《条例》提供相关帮助。第三阶段,各支部围绕党史、党建等相关知识进行回顾和梳理。本阶段,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王琳玲,陈思羽,聂嘉琪,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张鉴洲,李星河,中国人民大学邓时宏,林亚楠作出发言。 会议最后,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级博士生党支部书记黄士泽对本次活动作出总结。大家一致表示,要将纪律要求与学术伦理相结合,做经得起考验的真学问来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个人修养与组织建设相结合,构建“守小节、扛大事、强信念、正风气”的良性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支部氛围;将历史传承与时代精神相结合,在对历史的礼敬和初心的续写中赓续红色基因,筑牢纪律底线。 心理学部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图文来源: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级博士生党支部 审核人:齐乐融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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