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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无犯罪证明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9-04-09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为简化业务流程、减轻学生与院系负担,并为未来跨校区业务办理做准备,保卫处与信息网络中心对接,研发在线办理学生无犯罪证明系统,系统拟于2019415日启用,请需要办理证明的同学认真阅读以下说明,按要求办理。

一、办理流程

1、学生登录个人信息门户,点击【办事大厅】,或直接登录一站式办事大厅(http://onehall.bnu.edu.cn/),选择【保卫处】-【学生开具无犯罪证明】,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点击提交。

2、学生在线提交申请后,学部党委会收到消息提醒,进行审批。

3、学部党委审批后,保卫处会对学生申请进行最终审批。

4、学生在线确认审批通过后,可持个人学生卡/证到保卫处领取保卫处纸质版无犯罪证明。

5、如户籍在校学生后续需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可在保卫处领取无犯罪证明后,本人持以下材料到北太平庄派出所办理:

1)保卫处无犯罪证明;

2)加盖户口专用章的个人户口页复印件(可在保卫处一层入口处户籍科领取办理);

3)个人身份证;

4)因实习、工作、落户办理须携带外调函,因出国办理须携带公证处制式表格。

二、注意事项

1、学生本人在填写开具无犯罪证明事由时,需具体写明对方单位、出国目标国家地点及院校,否则学部党委与保卫处将不予审批通过;学生填写申请时出现姓名缺省情况属于正常情况,只要能提交成功无需额外处理。

2、学生需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门户密码信息,到保卫处领取无犯罪证明时需携带个人学生卡/证;到北太平庄派出所办理时不得由他人代办,或咨询派出所。

3、【不予办理人员】户籍不在学校集体户(北太平庄派出所)的学生学校不予办理,具体办理要求需询问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学部党委可以给开具思想政治鉴定(模板见附件,学生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后,加盖学部党委公章,无学校保卫处公章)。

三、办理时限

1、学部党委会在学生提交申请后1-2个工作日内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批。

2、保卫处在学部党委审批通过后1个工作日内办理开具无犯罪证明。

3、派出所将在接收学生办理材料后于7个工作日内办理开具无犯罪证明。

四、联系方式

心理学部党委办公室:58808189,后主楼1430室;

学校保卫处维稳办:58806189,学生活动中心西侧配楼保卫处207室;

北太平庄派出所:62210011,文慧园66号(出学校西门南行1.3公里路右)。

 

 

心理学部党委

201949

附:学生思想政治鉴定模板(学部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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