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建工会| 党建思政| 通知公告 | |||||||||||||||
【党建】心理学部党委关于开展2023年“七一”表彰活动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3-04-17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
各师生党支部: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谋划部署未来五年学校党的建设和事业改革发展的关键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全校共产党员和广大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央和北京市党内表彰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党委和学部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组织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推荐名额 (一)优秀共产党员:在师生正式党员中推荐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根据学校党委分配名额,学部将择优推荐1名教师、2名学生参评北京师范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另外,学校定向表彰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共产党员10名左右,学部党委可推荐1人参评。此外,学部党委评选心理学部优秀共产党员若干名。 各支部择优推荐1-2人,学部党委组织评审,最终确定推荐学校参评人选和学部获评人选。 (二)优秀党支部书记:在师生党支书中评选优秀党支书。学校党委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人,学部党委评选若干名。 符合条件的党支部书记积极申报,学部党委组织评审,择优推荐至学校参评学校优秀党支部书记,其余择优评为学部优秀党支部书记。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学部党委委员(非书记)、师生党支部党支委(非支书)可申报。学校党委在全校范围内评选10人,学部党委评选若干名。 符合条件的党委委员、党支部支委积极申报,学部党委组织评审,择优推荐至学校参评学校优秀党务工作者,其余择优评为学部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先进/优秀党支部:在师生党支部中评选先进/优秀党支部。根据学校党委分配名额,学部将择优推荐4个党支部参评北京师范大学先进党支部。另外,学校定向表彰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党组织10个左右,学部党委可推荐1个党支部参评。为全面推进学校“双创”工作,在“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中,学校党委择优评选10个校级“样板支部”(教工党支部5个、学生党支部5个)。此外,学部党委评选心理学部优秀党支部若干个。 各师生党支部积极申报,学部党委组织评审,最终确定推荐学校参评支部和学部获评支部。
二、申报流程 1、凡组织关系隶属心理学部党委的基层党组织和正式党员,符合以上奖项申请条件的(各奖项申请条件见下),均可向所在党支部提交相应申请表(详见附件)。各支部统一汇总支部各类申请后,统一报至学部党委办公室,原则上不接受个人上报。 如申报校级“样板支部”,要在申报表中予以注明,学校党委将安排评审组进行审核。 2、2020年以来,曾受到中央和教育部党组、北京市委、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等上级党组织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原则上不再重复推荐。 3、4月23日(周日)下午16:00前,各党支部书记汇总支部所有申报材料,每个申请表以“奖项名称+支部名称/申请人姓名”命名,所有材料打包,以“七一表彰+支部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psydw@bnu.edu.cn(教工)、bnupsyfdw@126.com(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基本条件:一要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要作风优良。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按照合格党员标准规范言行,严以律己、清正廉洁。坚守初心使命,模范践行校训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三要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突出。在立德树人、“双一流”建设、“一体两翼”建设、疫情防控等重要任务、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在职教工党员还要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四有”好老师要求,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管理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学生党员还要模范践行“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等要求,在学习、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成长成才表率作用明显。 离退休教工党员还要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于律己,老有所为。 (二)优秀党支部书记 基本条件: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条件。2、申报者为历届或正在担任党支书一学年及以上(含本学期),其中,推荐学校参评的优秀党支书需担任书记职务三年(含)以上。3、模范遵守党章,认真落实党中央、上级组织和学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4、热爱和熟悉党支部工作,具有较高的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时代党的建设有效途径和方法,注重工作创新,党建工作成效显著。5、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优秀教工党支部书记还要党务和业务“双优双强”,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或管理服务等方面能力业绩突出,在本单位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中做出表率。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基本条件: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条件。2、历届或正在担任党支委或党委委员一学年及以上(含本学期),其中推荐学校参评的需从事党务工作三年(含)以上。3、热爱和熟悉党支部工作,具有较高的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时代党的建设有效途径和方法,注重工作创新,党建工作成效显著。4、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优秀党支部 基本条件:一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坚决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要充分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切实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三要坚持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团结带领党员、师生员工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立德树人、“双一流”建设、“一体两翼”建设、疫情防控等重要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四要内部治理体系成熟完善,领导班子团结务实、作风优良,党员队伍素质优良,党组织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优秀党支部还要模范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模范抓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其中,在职教工党支部要模范执行系(室)务会制度,把好政治关,抓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学生党支部要健全与班委会、团支部协同工作机制,在引领学生成长成才中发挥重要作用;离退休教工党支部要发挥正能量,在关心下一代、组织老同志互帮互助等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
四、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材料上报。 2、在推荐申报过程中,各党支部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将通知要求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参与,并主动接受师生监督。要严肃纪律要求,做到政治思想和师德表现双把关。 3、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评选表彰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校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内容,作为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手段,发动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和群众积极参与,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广泛宣传表彰对象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积极营造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杨宗茂、曹昌健 联系电话:58802365、58808189
附件:“七一”表彰各类申请表
心理学部党委 2023年4月17日 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