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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关于开展2019年度党支部书记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12-25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心理学部各师生党支部: 为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各项要求落地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建设,根据学校党委的安排,学部党委现开展2019年度党支部书记评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1.撰写党支部年度工作总结 所有师生党支部书记撰写党支部年度工作总结,总结不超过3000字,总结内容时间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新生党支部仅撰写2019年9月党支部成立以来的工作),具体内容要点参考本通知第二点的“主要内容”。 2.整理提交《党支部工作手册》(大红本) 全体党支部认真整理完善2019年度《党支部工作手册》,按照手册中的各部分要求进行填写,填写内容完整详实。 3.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 学部党委视情况和工作安排,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暨工作交流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主要内容 按照中央和学校党委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项要求,结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北京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重点考核“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支部书记履职尽责、支部规范化建设、支部职能发挥等四方面的情况: 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抓好学习教育,认真检视整改,创新方式方法,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党支部书记履行职责。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健全和完善党支部工作制度,抓好支部班子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在人员聘用、晋职晋级、评奖评优工作中把好政治关、师德关,推进和保障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完成。 3.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支部设置合理,支委健全,选配合理,分工明确。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固定党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创新组织生活内容和方式,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党员发展等工作。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合理收缴使用党费。维护好校内组工系统。 4.党支部职能发挥。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担负好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责。坚持党员发展标准,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保证党员发展质量。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党员行为,教育引导党员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学术道德、严守纪律底线。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及时了解、听取、回应师生意见和诉求,把支部建成党员之家、师生之家,增强师生归属感获得感。 5.党支部特色工作与总结反思。党支部围绕专业特色、中心工作等开展的特色工作。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建设中的经验与反思。 三、工作要求 1.支部工作总结提交 各师生党支部于2020年1月3日(周五)前提交党支部2019年度工作总结电子版,学生支部发至bnupsyfdw@126.com,教工支部发至psydw@bnu.edu.cn。 2.《党支部工作手册》提交 各党支部于2020年1月8日(周三)前将《党支部工作手册》(大红本)交至学部党委办公室(后主楼1430),学部党委将组织进行集中检查。
联系人:曹昌健、周以铭 联系电话:58808189、58801884
心理学部党委 2019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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