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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关于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3-05 作者: 浏览量: 【关闭】 |
各党支部: 根据中组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41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京组通[2018]2号)要求,现就我校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来进行。 二、方法步骤 1.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党支部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重点是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2.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心谈话、带头听取意见。 3.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 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比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调研走过场、遇事推绕拖,文多会多、照抄照搬,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履行责任上推下卸,执行政策缩水走样,“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等。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都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4.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 会上,党支部书记要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党支部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固定党日”制度,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按时收缴党费、党员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 5.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主要包括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等程序。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 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比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能否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学习培训、是否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有无“四风”问题、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 民主测评可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同时,组织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班子的重要依据。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简便易行,不能搞复杂的表格、台账和材料。 6.做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党支部结合民主评议情况,综合考虑党员日常表现,客观公正做出评价、确定等次,并向党员本人反馈,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不合格党员按程序做出组织处置。对失联党员重新取得联系、本人不能正确认识错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做出组织处置。 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做出整改承诺。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要抓住最突出的一两个问题马上就改,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变化。对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方面存在的差距,从眼前改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三、工作要求 1、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对确实难以集中的,可灵活做出安排。 2、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3、各支部于2018年3月22日(周四)前完成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填写《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发送至分党委邮箱:psydw@bnu.edu.cn(教工)、bnupsyfdw@126.com(学生)。 4、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要如实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做好记录。会议结束后及时撰写新闻稿,将新闻稿和精选照片2-3张发送至宣传邮箱:psyxuanchuan@bnu.edu.cn,同时抄送至“心党员”微信公众号投稿邮箱:psyxindangyuan@163.com。
联系人:曹昌健,58808189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委员会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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